宦梦录

黄景昉 | 史部 | 已完结

四卷,明黄景昉著。黄景昉是明末政治家,历仕启、祯两朝,自编修以至宰辅,几与崇祯一朝相终始。《宦梦录》是其仕宦经历的自述,作于甲申之变后,由于书中内容涉及明季史事,成书后,黄景昉不愿将之示人,以致流传不广,著录鲜稀,仅有抄本传世。崇祯朝无实录,而《宦梦录》正是黄景昉在启、祯两朝的见闻及其立朝作为的自述,因此该书对于明清之际史事的研究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7.23 万字 | 2025-03-31 15:16更新

战国策校注[标点本]

吴师道 | 史部 | 已完结

又称《战国策鲍注补正》。训诂著作。元吴师道著。10卷。吴氏认为鲍彪虽然纠正了一些高诱的伪漏,但并不尽善。便用姚宏续注与彪注参校,又杂引各书加以考正;其篇第注文,仍按鲍氏原貌,只在各条下面用“补曰”、“正曰”加以增补、订正;书前列出刘向、曾巩所校33篇486章的次序,以存古本原貌。吴氏在《自序》中举出鲍注的大纰缪共19条,评论都很精到;书中随文驳正的,也很有条理。这是《战国策》的最佳注本。有《四库备要》本。

35.64 万字 | 2025-03-31 15:16更新

明史钞略

庄廷鑨 | 史部 | 已完结

原名《明史辑略》,清初庄廷鑨撰。庄廷鑨为南浔富商,从其邻人朱国桢家购得有关明史未刊稿,延请文人宾客编辑,并补入崇祯一朝史实,成为是书,冠以己名。庄廷鑨死,其父将该书刊行,书中有“建夷”、“夷氛”、“夷寇”等辞,触怒清廷,酿成大狱,书板焚毁,不可复得,故不知其内容卷帙。后吕葆中(吕留良之子)所存节抄本出,遂付石印,近人张元济定名为《明史钞略》,并与章炳麟先后为之跋,已编印于《四部丛刊》三编之中,分三册,内容计有《显皇帝本纪》、《贞皇帝本纪》(后附梃击、红丸、移宫三案)、《哲皇帝本纪》,《李成梁、戚继光、刘綎、杜松传》以及《开国以后释教传》等篇。每篇后附有史论,题“庄廷鑨曰”者有两处。而书中“夷氛”、“夷寇”、“奴酋”诸辞俱在,特别是《李成梁传》中称努尔哈赤为成梁所豢养,此皆清廷所忌讳之事,可见其确为庄氏之残稿。

20.82 万字 | 2025-03-31 15:16更新

通鉴纪事本末[标点本]

袁枢 | 史部 | 已完结

南宋袁框撰。42卷。纪事本末体通史。袁框喜诵《资治通鉴》。因苦其浩博,乃取材《通鉴》,汇列专题,总括为239事,始于“三家分晋”,终于“世宗征淮南”。每事按照年代顺序,抄录成篇,起讫了然,颇便阅读。 每卷多分上下,合子卷共为82卷。计战国及秦3目,两汉43目,魏晋62目,南北朝43目,隋唐65目,五代23目。此书约于乾道年间编成,为我国第一部纪事本末体的历史著作。纪事本末体的史书弥补了编年体支离及纪传 体重复之病。宋淳熙元年(1174年),杨万里曾为之作序。淳熙三年(1176年),初刊于严州郡学,为小字本。宋宝佑五年(1257年),于湖州重刻大字体。明张溥为之作“论正”,清江西、广雅等书局据论正本刊刻。《四部丛刊》据宋大字本影印,为现通行之最佳本。1964年,中华书局印行标点本。

9.25 万字 | 2025-03-31 15:16更新

编年通载

章衡 | 史部 | 已完结

编年体史书。北宋章衡撰。原本10卷,或作15卷。衡字子平,建州浦城(今属福建)人,嘉祐进士。历仕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累官宝文阁待制、集贤院学士。章衡患学者不知古今,以世传运历书十余家浅陋不足观,乃博采经史百家的记载,研磨20余年编成是书。纂历代帝系年号,贯以甲子,始自唐、虞,迄于宋治平四年(1067),总3,400年事。于世数代易、历统相传、年名国号、灾祥善恶等,无不具载,有关存亡纲纪之事,均按年编录,颇为简要。对旧史中讹谬疑误处,皆刊正明辨之。熙宁七年(1074)表进于朝,为神宗称道,谓可冠冕诸史。元祐三年(1088)其族父章楶为之序而刊印。今仅存残本4卷,记帝尧至西晋太康元年九月事,卷首有章楶所作序及章衡进书表各一篇。有《宛委别藏》、《四部丛刊三编》本。

0.80 万字 | 2025-03-31 15:16更新

资治通鉴考异[标点本]

司马光 | 史部 | 已完结

三十卷。宋司马光撰。成书于宋元丰七年(1084年)。司马光编辑《资治通鉴》时,使用了大量的古籍材料,一件事情往往有三四种不同的记载,传闻不实或记载不同的材料很多,哪些为真,哪些为伪,哪些可用,哪些不可用,颇费斟酌。所以,司马光在编撰《资治通鉴》的同时,对同一件史事的不同记载,进行详细的考证辨异,将经过考异辨误的可信的材料,用于《资治通鉴》一书中。随着《资治通鉴》的编成,对其所用材料的考异辨误也积蓄其多,于是,司马光将这些考异辨正按照《资治通鉴》一书的体例和内容顺序编成《资治通鉴考异》一书,于宋元丰七年(1084年)和《资治通鉴》一书一起奏进皇上。此书与《资治通鉴》同时成书,互为参照,对《资治通鉴》中某些重要史事,参考同异,辨证谬误,申明《通鉴》用此舍彼之故。考异所用材料甚丰,包括实录、正史、杂史、小说等,考订也非常精密,开史家前所未有之先例。后来有不少治史学者沿用此书方法,考订史事得失。全书共三十卷。前八卷考证周、汉至南北朝诸史事,自九卷至二十七卷,共十九卷,都是唐代史事的考订内容。其余三卷皆考后梁、后周、后汉史事。此书与《资治通鉴》同时刊行,但别为一书,互为参照读用。元胡三省作《资治通鉴音注》时,开始把此书内容散到《资治通鉴》各有关内容之下,纠正了《资治通鉴》中的某些事实错误,丰富了《资治通鉴》的史实。

36.76 万字 | 2025-03-31 15:16更新

朱元璋传

吴晗 | 史部 | 已完结

明太祖朱元璋的传记性著作。吴晗著。本书原名《明太祖传》,1944年由重庆胜利出版社出版,1949年改为《朱元璋传》,由三联书店出版。1965年经修改后由三联书店再版。吴晗(1909—1969),中国史学家、社会活动家。原名吴春晗,字辰伯,浙江义乌人。1934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史学系,历任云南大学、西南联合大学、清华大学教授、系主任和清华大学文学院院长。1949年后任北京市副市长、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等职。还著有《历史的镜子》、《史学与人物》、《读书札记》、《灯下集》、《春天集》、《投抢集》、《学习集》等。本书21万多字,前有朱元璋年表,正文分为流浪青年、开国皇帝、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等8章。本书认为与历史上所有的封建帝王相比较,朱元璋是一个卓越的人物,其功绩在于结束战乱,统一全国,接受历史教训,对农民作出一些让步,允许垦荒,减少赋税,鼓励农业及手工业生产等,为明朝前期的繁荣安定奠定了基础。其缺点是镇压农民革命、组织特务机关、束缚政治革新、用八股文制度压制新思想、摧残科学和文化进步。他的功大于过,对社会的发展起了推动作用,是应该给予肯定的历史人物。本书是以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实事求是的评价历史人物、尤其是封建帝王的传记著作中有代表性的作品,具有较大影响。

22.30 万字 | 2025-03-31 15:16更新

吴光禄使闽奏稿选录

吴赞诚 | 史部 | 已完结

本书不分卷,吴赞诚撰。赞诚字存甫,安徽庐江人。清咸丰元年,由拔贡朝考知县。光绪二年,以三品京堂继丁日昌督办福建船政。四年四月,兼署福建巡抚;十月,转光禄寺卿,仍留署任。旋辞署抚篆,留办船政。在使闽期间,尝两渡台湾办理「开山抚番」事宜。殁后遗有「吴光禄使闽奏稿汇存」三卷,各卷分别题曰「船政奏事各折」、「台湾奏事各折」及「陈病状辞任各折」。日本国立京都大学图书馆藏有此书,「选录」影摄其中卷二、卷三部分,整理排印。「台湾奏事各折」有折片十三篇,起自光绪三年四月,迄于四年十一月;「陈病状辞任各折」有折八篇,起于光绪四年五月、迄于五年八月,亦多涉在台情形。此外,书后另刊有「卞制军奏议选录」十三折片,作为「附录」。按仪征卞宝第(字颂臣,号娱园)先于同治七年廷福建巡抚,旋奉母终养。至光绪七年,复拜湘抚之命;十二年三月,擢升闽浙总督。所录十三折片中,一篇系在闽怃时奏给同治六年分台、澎各营俸饷事宜,一篇系在湘抚后期奏覆查抄台湾道刘璈财产之折;余均为在闽浙总督任内奏报台湾核销及人事有关等折片。卞氏另撰有「闽峤輶轩录」,其中涉及台湾府部分,已摘刊于第二一六种「台湾与地汇钞」;

3.07 万字 | 2025-03-31 15:16更新

宋史全文[四库本]

佚名 | 史部 | 已完结

三十六卷,元佚名撰。该书记载北宋、南宋朝史事,起自建隆,终于咸淳(1265—1274)。用编年文体,以次排纂。每卷标题皆有“宋史全文”四字。其靖康以前内容,本于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而颇加删节。高、孝二代则取诸留正之中兴圣政草,其文大同小异。留正等所附案语,亦援引甚多。光、宁二宗以后,别无蓝本可据,系编者所自缀辑。至其余诸家议论,采录尤富,如吕中《大事记讲义》、李沆《太祖实录论》、《足国论富》、陈瓘《论大事记》等诸书,虽然其立说不尽精醇,但原书多失传,亦足以资参考。该书第三十六卷内度宗、少帝及益王、广王事迹均有录无书。有元刊本,《永乐大典》本,《四库全书》本。

105.84 万字 | 2025-03-31 15:16更新

元史[四库本]

宋濂 | 史部 | 已完结

二一○卷。纪录元朝太祖至顺帝十四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宋濂 (1310—1381)、王祎 (1322—1373)主编。宋濂字景濂,浦江(今浙江浦江)人,明初历史学家、文学家。洪武九年(1376),除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兼修国史。他辅助朱元璋有功,与刘基、叶琛、章谥并称为“四先生”。著有《宋学士文集》。王祎字子充,义乌(今浙江义乌)人,明初历史学家、文学家。拜翰林待制,同知制诰,兼国史院编修官。著有 《王忠文公集》。因 《元史》成书仓促,且出于众人之手,纰漏甚多,历来为学者们所非议。他们对《元史》的批评主要是:抄袭旧文,失于剪裁;内容重复,史实疏舛。因此,魏源 《拟进呈 表》认为《元史》“在诸史中,最为荒芜”。尽管《元史》存有上述缺点,但从史料的角度看,还是有很大的价值,因为《元史》的本纪部分,除顺帝一朝外,均是摘抄列朝实录而成,而元代实录今已亡佚。《元史》中志的部分,如《食货》、《选举》、《百官》、《兵》、《刑》等,主要采自元文宗时虞集主修的《经世大典》,该书详细记载了元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法制等典章制度。可惜这部著作在明朝永乐年间即已散失,清初修《四库全书》时,已不可得见。只有少量内容零星地散见于《永乐大典》中,又因颠倒割裂,无法重编。这些不存或遗散的史料,幸赖《元史》将其内容保存下来。《元史》的列传,取材于元代官修的传记和元人的碑铭、墓志、行状、家传等。官修的传记已经不存,某些家传、墓志等也已不复存在。后人对这些人物的事迹只能通过《元史》才能了解。因此,列传部分也有不少值得重视的资料。前人指责《元史》成书草率,对原始资料多有摘抄,这是因为纂修者违反了封建史书的惯例,没有删去儒家学者认为不屑一提的史实。其实,反映元代一些重大社会内容的事件,恰恰因《元史》的这种编撰方法而被记载,保留下来。另外,作为史料来说,《元史》较多地保存了它所依据的原始资料的面貌,比经过大量加工润饰的正史更有价值。

174.46 万字 | 2025-03-31 15:16更新

宋史[四库本]

脱脱 | 史部 | 已完结

四百九十六卷。元脱脱撰。脱脱,元代大臣,字大用。顺帝至元六年 (1340)发动政变,驱逐了伯颜,次年任丞相,恢复科举,治黄河,主修宋、辽、金三史。《宋史》修于顺帝至正三年到五年。是纪传体宋代史。首创《道学传》因成书仓促,北宋详细,南宋简略,多有缺漏。剪裁、考证的资料多,有的有目无文。该书保存了不少原始资料。有一定史料价值。明清以后对宋史改作、补充的也很多,成书的有柯维棋《宋史新编》,钱士升《南宋书》,陆心源的《宋史翼》等。《宋史》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计四百九十六卷。这是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是官修书,先后由脱脱,阿鲁图主持修撰,又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等人任总裁官,仅用了二年半的时间,是因为它是在纪、传、表、志已完备的基础上撰成的。《宋史》特点 “大旨以表章道学为宗,余事皆不甚措意”(《四库全书总目提要》)。钱大昕说“《宋史》最推崇道学,而尤以朱元晦 (熹)为宗。”《宋史》的记事起于宋太祖建隆元年 (960)赵匡胤称帝,迄于赵昺祥兴二年 (1279),共三百二十年历史。编修准备了五六十年,材料主要是删削宋国史,参考历朝实录及立传人的子孙家谱、行状等。《宋史》史料丰富,也有珍贵的史料,如《天文志》记载公元1054年6月10日,新星出于金斗座,经过一年又隐没不见了,是目前世界公认的第一颗超新星记录。在《天文》、《律历》、《五行》中也保存了许多天文、气象、地震等自然灾害的资料。

396.59 万字 | 2025-03-31 15:16更新

史通[四库本]

刘知几 | 史部 | 已完结

唐刘知几撰。二十卷四十九篇。成书于唐中宗景龙四年(710年)。内篇三十六篇,多论史书源流、体例与编纂方法;外篇13篇,多论史官建置沿革和史书得失。作者主张史家须兼“史才”、“史学”、“史识”三长,而尤重于“史识”,赞扬“实录直书”,反对“妄生穿凿”与浮词滥调。对当时官修史书的弊病,亦多所揭发。提倡编纂记传体断代史书。增加都邑、氏族、方物、方言四志。为中国第一部史学论著。注本有清浦起龙《史通通释》,新标点本附《史通补释》《史通通释补》及《史通增释序》三种。

10.12 万字 | 2025-03-31 15:16更新

台案汇录癸集

佚名 | 史部 | 已完结

本书不分卷。为清代台湾关系档案汇录第十集,称为「台案汇录癸集」。此集系由「明清史料」戊编录出乾隆、嘉庆、道光三朝各部造送内阁之各种清册中,节录台湾事件部分辑成。此项清册,其内容系开具当月承办各项案件事由及处理经过。全书计录有乾隆朝清册一百零九件、嘉庆朝三十二件、道光朝六十八件,共二百零九件;至另有第二百一十件题称「失名清单」者乃为开具乾隆及嘉庆时期行催未覆各案,列为「附录」。其各件记载,实堪供考证史事之用。

6.83 万字 | 2025-03-31 15:16更新

台案汇录壬集

佚名 | 史部 | 已完结

本书分四卷,为清代台湾关系档案汇录第九集,称为「台案汇录壬集」。书中一共辑录四十件档案,大体均与「抚番」有关。卷一收录七件,内四件为乾隆五十三年至五十五年间殷立番屯之奏议及其关系清册、一件为闽浙总督伍拉纳等报告带领「生番」进京奏折,另二件为道光与同冶年间地方官示谕。卷二收录九件、卷三收录二十一件,均为光绪初年因同治末年日兵侵台所引起之「开山抚番」事项;前一卷为沈葆桢、王凯泰、丁日昌等奏折及其关系文件,后一卷为中路「开山抚番」负责人记名提督吴光亮之案稿。卷四收录三件,一件为光绪十年拟添埔裹社抚民通判奏疏、一件为十一年所给番地垦照、一件为十二年谕编新港社各番丁姓氏郡名堂名事。本书所有文件,分由台湾省立台北图书馆所藏题为「通台奏遵案件册」、「台湾理蕃古文书」、「台湾奏稿」、「台湾中路开山抚番案稿」四种抄本采入,惟另有一件系据「明清史料」戊编录出。

6.19 万字 | 2025-03-31 15:16更新

台案汇录辛集

佚名 | 史部 | 已完结

本书分六卷,为清代台湾关系档案汇录第八集,称为「台案汇录辛集」。所有档案,统由「明清史料」戊编选录。其中主要以清嘉庆年间「艇盗」蔡牵事变为中心,而以道光年间中英鸦片战争期中有关台、澎防御事项为附。计前五卷共收七十六件,全与「蔡变」有关;后一卷收有十二件,即为防御英人关系文件。书末,录附「清史」「李长庚、王得禄、邱良功、许松年、黄标合传」(附录一)及台湾省立台北图书馆所藏抄本「王得禄行述」(附录二)。按此等人物均与蔡牵事变有关,王得禄且预防御英人之役。

18.60 万字 | 2025-03-31 15:16更新

台案汇录庚集

佚名 | 史部 | 已完结

本书分五卷,为清代台湾关系档案汇录第七集,称为「台案汇录庚集」。前三卷,由「明清史料」戊编辑录而得;后二卷,采自乾隆五十二年至五十三年间之「廷寄」。前后两部分,统属林爽文事变之原始资料。卷一至卷三,共收一百七十五件,其中多数为奏折、少数为上谕。按此事变起于乾隆五十一年十一月彰化失守、终于五十三年二月庄大田被擒。而此一百七十五件中,祇有五十余件属于此一期间之文件,余均为事后所谓「善后事宜」诸案。卷四至卷五,共收一百八十件,统属上谕。自五十二年八月五日迄五十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军机大巨大学士阿桂与和珅直接寄与钦差协办大学士总督将军公福康安及其少数参与台湾军事长官上谕共一百九十一件(台湾省文献委员会曾予印行;题曰「廷寄」,列为「台湾丛书」第四种);但其中有「明发」上谕十一件已见于前述「明清史料」戊编并已收入前三卷,因仅录如上数。此等「廷寄」上谕原不公开,如非福康安后人保存(或录存副本);或许永无流传。因此,其史料价值甚高。关淤「林案」文献,分见于本丛刊已不少;其中较详尽者,当以第一○二种「钦定平定台湾纪略」为最,足资参阅。

30.54 万字 | 2025-03-31 15:16更新

台案汇录己集

佚名 | 史部 | 已完结

本书分八卷,为清代台湾关系档案汇录第六集,称为「台案汇录己集」。全书所收一百三十三件档案,分别选自「明清史料」丁、戊、己三编及「史料旬刊」。此类文件,系属关于所谓「匪乱」、械斗以及命盗诸案。前三卷共收四十五件,殆全为涉及几次较大变乱之资料。其中关于康熙六十年朱一贵事变者八件(内有四件为朱一贵及其伙伴并家属供词,雍正十年吴福生事变者二件(内有一件为吴福生等供词,乾隆二十三年至三十四年黄教事变者二十七件,六十年陈周全事变者七件,道光十二年张丙事变者一件(此件原应收入「甲集」卷二,因遗漏附列于此)。此外,尚有两件大案,乃为乾隆五十一年至五十三年及嘉庆五年至十三年之林爽文事变与蔡牵事变;另分别辑为专集,见第二○○种「台案汇录庚集」篇与第二○五种「辛集」篇。后五卷共收八十八件,依次由雍正至道光朝先后编列:若按内容分析,以强劫财物、杀伤事主之盗案为最多,斗殴伤命、纠众械斗或结会坚旗等案为次,私筹钱文、私造炮位、伪造牌札、贩运私盐、男女通奸以及兵丁逞凶杀人之类为再次。

19.63 万字 | 2025-03-31 15:16更新

台案汇录戊集

佚名 | 史部 | 已完结

本书分六卷,为清代台湾关系档案汇录第五集,称为「台案汇录戊集」。内容分三类:第一类海洋遭风事项,雍正与乾隆时期编入卷一、嘉庆时期编入卷二、道光时期编入卷三。第二类修造战船事项,乾隆时期编入卷四、嘉庆与道光时期编入卷五。第三类修造军装器械事项;统编入卷六(包括乾隆、嘉庆及道光时期)。书末附录有「正蓝旗汉军出演炮位数目清单」,内有「台湾铜炮」、「大台湾铜炮」及「小台湾铜炮」等名称并有「咸豊元年三月」字样,乃为咸豊年间所开列者。以上共计文案一百五十八案及附录清单一件,系由「明清史料」戊、己、庚三编选录编成。

1.50 万字 | 2025-03-31 15:16更新

台案汇录丁集

佚名 | 史部 | 已完结

本书分五卷,为清代台湾关系档案汇录第四集,称为「台案汇录丁集」。全书由「明清史料」戊、己两编选集一百十八件档案辑成,概属台湾军事行政事项。卷一收乾隆时期二十四件、卷二收嘉庆及道光时期三十一件,以关于马政--如奏留马匹在台试养、报销官马朋扣皮脏银两以及请裁马匹之类案件为较多,次为关于台澎各营修建衙署兵营、戍台班兵调拨与配渡、赏恤遇匪御盗被难弁兵、题报官庄租息、筹拨防堵经费、调驻营员、移拨汛兵以及奉到恩诏律例王命旗牌与钦颁督捕则例等例行事项。卷三收乾隆、嘉庆及道光时期二十件,全为各级军事长官巡阅全台营伍之报告。卷四收雍正及乾隆时期十三件、卷五收嘉庆及道光时期三十件,均为报告督解台澎饷银、运载戍兵眷米、报销官兵俸饷马干红白赏银及眷口米折银两等项档案。

18.16 万字 | 2025-03-31 15:16更新

台案汇录丙集

佚名 | 史部 | 已完结

本书分八卷,为清代台湾关系档案汇录第三集,称为「台案汇录丙集」。所录文件,主要采自「明清史料戊、己两编,惟内有一件取于「史料旬刊」为唯一例外。本书内容以有关台湾行政设施为范围;按其性质区分:卷一有二十一件,为地丁银谷、耗羡、庄租、杂税、监课等报销与减免事项;卷二有十件,为仓储与捐监银谷等事项;卷三有十三件,为各地遭受台风、地震及水旱灾害辨理赈恤暨缓免赋税等事项;卷四有七件,为各地修建城垣、衙署、监狱、坛庙等事项;卷五有十七件,为台谷运销事项,卷六有六件,为科举考试事项;卷七有二十四件,大都灼台民搬眷及禁止偷渡事项;卷八有十三件,大都为台湾舆革事项。综计共录一百十四件中,有乾隆二年四月内阁学士吴金奏请将台湾(府)另分一省之折,终以「应毋议」复议作罢。可知台湾建省之议,并非始倡于清季同、光年间。

19.70 万字 | 2025-03-31 15:16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