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箴

扬雄 | 史部 | 已完结

扬雄著。《官箴》25篇,继承"官箴王阙"传统,对最高统治者进行箴诫.从流传至今的21篇箴文来看,《官箴》所涉及的官职皆为中央的公、卿及其属官.公卿为辅佐大臣,位高权重,其属官位于皇帝侧近,直接服务皇帝或者担当特殊职责.箴文溯源官名来历,叙述官职职掌,回顾历史鉴戒,提出官德要求,是西汉末年"三公制"变革和"九卿制"形成的重要见证,亦是新莽官制改革的基点,不失为考察西汉末年中央官制的一个典型样本.

0.20 万字 | 2025-03-31 15:19更新

剧秦美新

扬雄 | 史部 | 已完结

西汉扬雄撰。扬雄是由汉而入新朝的作家,他的《剧秦美新》即是一篇称颂王莽新朝的文字。 剧秦,是言秦代的灭亡之速;美新,则是称扬王莽的新政之美。文章主要是以秦朝尽坏旧典、实行暴政而灭国,西汉承袭秦制,不补阙失而国衰的教训作为反衬,通过与前代的比较来赞扬王莽推行新政的功德的。作为一种“美新”的文字,文章承袭了秦世刻石和司马相如《封禅文》的传统,自然是难脱后人所谓歌功颂德之评的,作者更因此而受到人格上的非议。但历史地看,王莽的改制固然有复古的成份,但也不能不说是一种政治上的革新,其中自有值得肯定的内容和受人欢迎的一面。扬雄本来不汲汲于富贵,也不戚戚于贫贱。他殚精竭虑地来写这篇《剧秦美新》,也未尝不是出于对新朝新政拥护的真心。如果摒除了论者头脑中隐然存在的正统观念,我们从中或可以看到王莽推行新政之初所受儒士们欢迎的情况。文章写得庄重典雅,结构严密而允当,自是鲁迅所说以文采而传的一类文章。

0.20 万字 | 2025-03-31 15:19更新

出师表

诸葛亮 | 史部 | 已完结

三国蜀诸葛亮著。诸葛亮出师征魏,以图中原,出师前上表于后主刘禅。表凡二上,故有前出师表、后出师表之谓。《前出师表》,劝诫后主发扬“先帝遗德”,用贤纳谏,刑赏无私,“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对宫中营中之事做了周密安排,反映了他无限的内顾之忧。《后出师表》,分析伐魏弱不胜敌,“然不伐贼王业亦亡”的危难形势,力陈“坐而待亡,孰与伐之”的道理。表中有“臣受命之日,寝不安席,食不甘味”,“臣鞠躬尽力,死而后已,至于成败利钝,非臣之明所能逆睹也”;前表亦有“臣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夙夜忧虑,恐付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等语句。表现了作者尽忠报国的赤诚之心。

0.40 万字 | 2025-03-31 15:19更新

春秋事语

佚名 | 史部 | 已完结

先秦帛书。1973年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记载春秋历史的古佚书。原书无题,整理小组据内容定为《春秋事语》。存十六章,每章以句首为章名:一杀里克章,二燕大夫章,三韩魏章,四鲁文公卒章,五晋献公欲得随会章,六伯有章,七齐桓公与蔡夫人乘舟章,八晋献公欲袭虢章,九卫献公出亡章,十吴人会诸侯章,十一鲁桓公少章,十二长万宋之第士章,十三宋荆战泓水之上章,十四吴伐越章,十五鲁庄公有疾章,十六鲁桓公与文姜会齐侯于乐章。每章记一事,不分国,亦不编年。所记史事最早者为十一章中鲁隐公被弑(前712),最晚的是三章内的韩、赵、魏三家灭知氏(前453)。文字以记言为主,亦记事,所记基本与《春秋》三传和《国语》等书相同。在校勘上有重要价值。

0.48 万字 | 2025-03-31 15:19更新

晋纪

汤球 | 史部 | 已完结

(1)西晋陆机撰。四卷。记晋宣帝(司马懿)、景帝(司马师)、文帝(司马昭)在曹魏当权时事迹。久佚。今有清汤球辑本,收入《广雅书局丛书》。(2)西晋曹嘉之撰。十卷。久佚。今有清汤球辑本,收入《广雅书局丛书》。(3)东晋干宝撰。二十卷。记述自司马懿在曹魏当权至西晋愍帝共五十三年的历史。编年体。 史称“其书简略,直而能婉”,为当时佳作。久佚。今有清黄奭辑本,收入《汉学堂丛书》;汤球辑本,收入《广雅书局丛书》;近人陶栋辑本,收入《辑佚丛刊》。(4)一称《晋元明纪》。东晋邓粲撰。十一卷。记东晋元帝、明帝时事。久佚。今有清黄奭辑本,收入《汉学堂丛书》;汤球辑本,收入《广雅书局丛书》。(5)东晋徐广撰。四十五卷。记东晋事。已佚。今有清黄奭辑本,收入《汉学堂丛书》。(6)南朝宋王韶之撰有《晋安帝纪》,亦称《晋纪》。(7)南朝宋刘谦之撰。十卷。已佚。今有清黄奭辑本,收入《汉学堂丛书》;汤球辑本,收入《广雅书局丛书》。

1.40 万字 | 2025-03-31 15:19更新

新唐书纠谬[标点本]

吴缜 | 史部 | 已完结

北宋吴缜撰。二十卷。初名《新唐书正谬》,因仅限于纠擿谬误,未为刊正,因改今名。元祐四年(1089)成书。以欧阳修《新唐书》有编著八失,因为指陈条列,计分以无为有、似实而虚、书事失实、自相违舛、年月时世差互、官爵姓名谬误等二十目。皆用本证方法,以欧史纪、表、志、传自身材料前后勘比质正,凡举出记载矛盾疏误共四百六十条。多言之有据,深中其失。自立误说,纠责失当处,不及全书的十分之一。南宋绍兴八年(1138)吴元美于湖州首刊此书。现有《四部丛刊三编》本等。此为《新唐书纠谬》标点本。

8.43 万字 | 2025-03-31 15:19更新

郑忠肃奏议遗集

郑兴裔 | 史部 | 已完结

二卷。宋郑兴裔 (1126—1199)撰。郑兴裔字光锡,初名兴宗,开封(今河南开封市)人。兴裔乃显肃皇后外家三世孙,因皇戚恩授成忠郎,历官江东路钤辖,迁均州防御使,保静军节度使、召领内祠,武康军节度使。赠太尉。卒谥忠肃。兴裔历事四朝,皆有政绩,以才名著称,当时外族之贤,未有其比。《郑忠肃奏议遗集》二卷所录多为奏疏、表状,其中如请起居重华宫、论淮西荒政诸疏,词意剀挚。其他如蠲緍钱、禁改钞、论折帛钱诸奏,所列绍兴间一切弊政,皆《宋史食货志》及《文献通考》所未载,足补史志之缺。有 《四库全书》本。

1.11 万字 | 2025-03-31 15:19更新

五代会要[标点本]

王溥 | 史部 | 已完结

三十卷。五代王溥撰。王溥乃五代后汉进士出身,做过秘书郎,后周时做到中书侍郎、平章事、右仆射,故详于五代见闻。在本书中,他根据五代时期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50年诸朝实录及旧事传闻,分类记述其典章制度,于宋太祖建隆二年(961)编成后与《唐会要》同时进呈朝廷。原书共五十卷,今仅三十卷,卷一至六记宫中制度、卷七记乐、卷八记礼、卷九记刑、卷十至十一记天文、卷十三至二十四记官制、卷二十五至三十记民族与周边关系。五代时期史料贫乏,王溥之《五代会要》系统考察这一历史时期典章制度沿革,且以丰富的史料对一些重要史实进行了补充,尤其是该书从各朝皇帝实录中所引之诸朝诏令、奏议颇多,故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现存最早版本为清武英殿聚珍本,光绪年间有江苏书局本,后有商务印书馆排印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标点本乃以江苏书局本为底本,参校武英殿本、沈缜本和上海图书馆、复旦大学收藏的传抄本及新、旧 《五代史》、《册府元龟》等而成。

6.50 万字 | 2025-03-31 15:19更新

宋史纪事本末[标点本]

陈邦瞻 | 史部 | 已完结

明陈邦瞻撰。原本二十八卷,改刊为十卷,一百零九卷。书成于明神宗万历三十三年(1605),记宋太祖代周至文天祥、谢枋得殉国两宋三百余年历史,计有一百零九目,约六十万字。本书是在冯琦同名书稿和沈越《事纪》书稿的基础上,参考元修《宋史》和薛应旂《宋元通鉴》等书编撰而成。内容包括宋、辽、金和元初的史实,对官制科举、营田治河、漕渠海运、茶盐、天文历算、思想学术、主要农民起义和少数民族的活动,都有专篇论及。涉及问题较为广泛,保存了主要的史料,为了解宋朝政治、经济、文化状况提供了线索。《宋史》向称芜杂,此书则叙述条理,文笔亦不枯燥。在编纂体例上,开创了以后纪事本末体史书记述典章制度、经济和文化等方面活动的新内容。由于本书引用史料多据《宋史》,对原书错误、疏漏之处缺乏考订,因而讹误不少。书初刻于万历三十三年(1605),三十五年黄吉士改刊为十卷。明末张溥于书中加列事纲,史论及圈点、断句,改为事各一卷,遂为一百零九卷,此后诸本多依此例。有江西书局本、广雅书局本,《国学基本丛书》本。1977年中华书局出版河北师院历史系点校本。

22.00 万字 | 2025-03-31 15:19更新

隆平集[标点本]

曾巩 | 史部 | 已完结

北宋曾巩撰。二十卷。记太祖至英宗五朝,凡一百零六年史事。卷一至卷三分圣绪、符应、都城、官名等二十六门,每门但分若干条,不具首尾,颇似随笔札记之体。卷四以下立传二百八十四篇,各以其官为类,亦无义例,不似成书。巩曾于元丰四年(1081)七月奉诏修《五朝国史》,至五年四月罢史任,从事编纂历时八月,曾献《太祖总论》一篇,因时间仓卒,未及撰成全书,此集当为《五朝国史》之底稿。此为《隆平集》标点本。

4.20 万字 | 2025-03-31 15:19更新

西夏记

戴锡章 | 史部 | 已完结

二十八卷。近人戴锡章撰。编年史西夏史书。锡章字海珊,开县人。曾入史馆任职。赵尔在是书序中称“纪盖本张氏鉴《西夏纪事本末》、吴氏广成《西夏书事》、陈氏昆《西夏事略》而增辑之者,益以丛刊搜猎之广使一代得失之林昭然可睹。”内容起自党项初兴,夏州定难军节度使时期至西夏建国始末。据书前征引书目,知参考史籍达300余种。所引材料皆注明出处。附有考据,用双行小字排出,以示与正文区别。锡章自称为此书阅十年之久,凡正史之殊讹、四家之疏漏,皆一一参稽补正,粲然成一代信史。有1924年北京京华印书局印本及1988年宁夏人民出版社印本。

6.20 万字 | 2025-03-31 15:19更新

马忠肃公亮墓志铭

晏殊 | 史部 | 已完结

晏殊撰。马亮,字叔明。进士出身,曾任大理评事、芜湖知县。迁殿中丞,通判常州。后调濮州知州,升太常博士、福州知州,又迁饶州知州。北宋咸平三年(1000),任西川转运副使。后又知潭州、升州、广州、杭州、庐州及江陵、江宁府,历迁工部尚书侍郎、御史中丞、兵部侍郎等职。仁宗时,拜尚书右丞,复知庐州,迁工部尚书,知毫州等。升太子少保后病死。赠尚书右仆射。谥号“忠肃”。

0.20 万字 | 2025-03-31 15:19更新

历代论

苏辙 | 史部 | 已完结

史论,苏辙撰。苏辙早年即有进论二十五篇,晚年闲居时期更是著成《历代论》四十五篇,极言历代治乱之得失,观点新奇,文字老成,体现了他史论散文的最高成就。苏辙在《历代论》并引中说:“予既壮而仕。仕宦之余,未尝废书,为《诗》、《春秋》集传,因古之遗文,而得圣贤处身临事之微意,喟然太息,知先儒昔有所未悟也。”苏辙一生未废史学,他说“吾为春秋集传,乃平生事业。”从他所说的“知先儒昔有所未悟也”可见其观点往往能发前人之所为见,形成自己独特新颖的见解。《历代论》,有些篇章是写得很有特点的。论汉光武、唐太宗,分析相当全面,和苏轼相比,特点确在于“稳”。

5.54 万字 | 2025-03-31 15:19更新

九议

辛弃疾 | 史部 | 已完结

辛弃疾所著的九篇抗金论文的合称。写于1170年。在议文中,他坚决主张抗金,反对苟安,痛斥了南宋统治集团中的投降谬论,分析了敌方情势,强调了人民的力量和作用,指出战争胜负的因素固然很多,而民心向背却是最重要的一条。他断言,王师一旦北伐,中原百姓定会奋臂四起,而战争的胜利也就取决于此。另外,他对用人、团结、攻守等方面也有所论列。

0.84 万字 | 2025-03-31 15:19更新

安徽咨议局章程

佚名 | 史部 | 已完结

1907年,清政府预备立宪,下令于各省设立咨议局。1909年10月,安徽省咨议局正式成立。1909年至1910年间,安徽咨议局曾召开过两次年会。辛亥革命爆发后,曾策动时任安徽巡抚朱家宝独立。后改为安徽省临时参事会。该文是针对安徽的章程。

1.00 万字 | 2025-03-31 15:19更新

淳熙己亥论盗贼札子

辛弃疾 | 史部 | 已完结

宋代,奏议,辛弃疾撰。宋室南渡之后,江南并不太平,因赋敛繁重,百姓苦不堪言,不时揭竿而起。从南宋初年到绍兴五年(1127—1135年),仅长江以南就爆发起义数十次。荆湖南路(今湖南一带)更是长期动荡不安,自乾道(1165年)以来,民变蜂起,屡不能禁。湖南大地荒凉萧条,民生凋敝。如何迅速稳定社会秩序,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如何使湖南境内各族入民安定和睦,是当务之急。1179年三月,辛弃疾从湖北平调湖南,等待他的正是如此棘手的局面。下车伊始辛弃疾就开展调查,结果触目惊心;贪吏阳奉阴违,横征暴敛,贫苦农民在死亡线上挣扎,民变一触即发。辛弃疾忧愤难平,于是上书直言,痛陈时弊,深究致盗之由,并给出了止盗之法,所奏即这篇《淳熙己亥论盗贼札子》。

0.08 万字 | 2025-03-31 15:19更新

议练民兵守淮疏

辛弃疾 | 史部 | 已完结

辛弃疾所写关于练兵抗金的奏疏。主要阐述抗金收复中原的主张。在奏疏中,他提出了建立和训练民兵的积极建议,认为“养兵必以民”充分肯定了人民群众在反侵略战争中的历史作用。

0.20 万字 | 2025-03-31 15:19更新

筹办夷务始末选辑补编

佚名 | 史部 | 已完结

合三书选录而成:一为“道光咸丰两朝筹办夷务始末补遗选录”、二为“英国档选录”、三为“美国档选录”;所选係自清道光二十二年至咸丰十一年有关台湾史料,同为前编第二○三种“筹办夷务始末选辑”之补遗,因名“补编”。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有“道光咸丰两朝筹办夷务始末补遗”及“四国新档”两书,前一书为新编史料,原由已故蒋廷黻先生于民国十九年选自北平大高殿所藏清代军机处档案,近代史研究所今据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费正清(JohnKingFoirbank)所存选抄本取其七百零八件编印成书;后一书係咸丰九年清廷军机大臣奉旨纂辑,就咸丰朝军机处档案分编“英国档”二十卷、“法国档”二卷、“美国档”四卷及“俄国档”二十卷,与后来成书之咸丰朝“筹办夷务始末”较,约有十分之四为后书沂未收。本书所选,前者主要为关于道光年间中、英鸦片战争一役所谓“台湾杀俘”事件,次为咸丰年间与英、法、美、俄签订天津及北京条约后台湾开港问题交涉事;后者在“英国档”为道光三十年及咸丰八年至九年间英人欲在台湾购煤及迳往贸易等事,在“美国档”全属咸丰九年换约后美人请在潮州与台湾两地先行互市交涉文件(“法国档”与“俄国档”或已见前编“筹办夷务始末选辑”、或并无有关台湾史料,因无选辑)。

0.80 万字 | 2025-03-31 15:19更新

天台治略

戴兆佳 | 史部 | 已完结

清戴兆佳著,10卷,清康熙末年刊印。本书辑著者于康熙五十八年至六十年(1719—1721)任浙江天台县知县时治理全县政务所作之公移、谳语、条教等各类公牍,以阐明“以廉正己,以勤涖事,以严毅约束胥吏,以慈爱拊循百姓……推此以往虽宰天下不难”之理。全书按体裁分为详文、谳语、告示、启、杂著、呈批等六部分,事涉广泛,其中谳语中尤以有关契约、田产、风化事为多,如有佃卖主田等事、异姓乱宗等事、背据占掠等事、契外占吞等事、逆祖坑叔等事等目,告示中以钱粮、租赁事为多,如有严禁奸棍违禁焚烧低假潮银、严禁市侩行使低假饼银事等目,各文稿中还含有大量刑事、民事、吏治等方面的案件,如有杀命陷命等事、借命抄抢事、活夺人妻事、号典弟命事、请严亏空之法、严交代之察核等事等多目。全书内容丰富,各类文稿约有三百余篇,各篇中亦多有分析论理之言,对了解当时当地的法制状况具有重要史料价值。

2.40 万字 | 2025-03-31 15:19更新

土官底簿

佚名 | 史部 | 已完结

二卷。不著撰人姓名。朱彝尊《曝书亭集》中有是书跋,只称钞于海盐郑氏,亦未言作者为何人。本书专记明朝嘉靖以前各省土司之情况。《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观其命名与缮写之式,疑当时案牍之文,而好事者录存之也。”从内容可以看出,本书是辑档案资料而成。书中载云南、广西、四川、贵州、湖广、广东之土司共三百六十三家,其中云南一百五十一家,广西一百六十七家,四川二十四家,贵州十五家,湖广五家,广东一家。各土司,均先列其名号,次述始授土职时间,再述世代因袭情况。本书的价值,首先是可补正史之不足。《明史·土司传》只列征伐刑政之大端,而于土司支派本末未能具晰,本书辞虽俚浅,而建置原委、历代因袭之状一一可征,足资考证。同时,书中反映的明政府对土司采取的驾驭措施,为研究明代土司制度提供了第一手资料。按明制,土司乃世职,土司承袭时,须逐级上报,分别由吏部、兵部奏准,颁发号纸(委任文书)。而本书所录,诸土司请袭之时,必以“并无世袭”之文上请,所奉谕旨亦必以“姑准任事,仍不世袭”为词。仅以云南为例,在一百五十一家土司中,有九十一家载有圣旨,明确称,“姑准任事”,“不准世袭”;只有极少数土司,如广西府土知府,阿迷州土知州明确“准世袭”。这种做法实际上是明政府控制土司的一种手段,欲以示驾驭之权。这里反映的土司承袭的实际情况,与制度的规定有极大差距,正为研究土司制度提供了有价值的材料。本书原有文渊阁藏本,民国二十四年(1935),上海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本,出版 《四库全书珍本初集》,收入本书。

6.10 万字 | 2025-03-31 15:19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