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称《本生心地观经浅注》、《心地观经浅注》。佛典注疏。清康熙三十五年(1696)来舟浅注。十卷(或十一卷)。是般若译《大乘本生心地观经》的注释书。书首有和硕庄亲王序,及《悬示》、《科文》各一卷。《悬示》分十门释经义:教起因缘、藏教所摄、义理分齐、教所被机、能诠教体、宗趣通别、品目次第、传译时年、总释名题、别解文义(后二门在卷一中记述)。在“藏教所摄”中,作者认为此经“若以教摄经,正属顿教,分属终圆;若以经摄教,全收五教,更带人天”。本书撰成后即刻本流通。见载于日本《续藏经》。
36.88 万字 | 2025-03-30 17:11更新
亦称《金刚决疑》。佛典注疏。明德清撰。一卷。是后秦鸠摩罗什译《金刚经》的注释书。作者在前言中称,《金刚经》“解者极多,都不合佛意。独西域天亲菩萨以二十七疑分经极是”。故本书注解“先出疑在本文(指经文)之前,节节按迹而破之。忘言领悟,自得其宗”。全书列三十二疑。据作者于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所撰《刻金刚决疑题辞》记载,本书有多种刻本。见载于日本《续藏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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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释金刚经科仪会要注解,九卷,宋宗镜述,明觉连重集并序,道灯跋,原十卷,第十卷会入注解,有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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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卷。唐代释吉藏撰。《大品经义疏》作于隋开皇十五年(595)。卷八末载有日本人珍海题记,卷十末载有日本人佚名题记。卷一为玄义,以十门分别。一释经题,二序说经意、三明部 多少,四辨开合,五明前后,六辨经宗,七明显密、八辨教,九明传释,十依文解释。所解与大品游意完全不同。卷二佚亡。卷三自释习相应品始,疏文多用傍大论义。卷五释辨才品中,常有三种解释,例如别疏,凡略疏载的,义疏不复及。学佛之人,一向看重般若,谓烧一切见,破一切执,以无得为究竟。以真空为指归,乃三世之佛母。此义疏弥补了罗什所译《大智度论》的开解文意,不备广释犹患其邃隐之不足。使隐意释明,未尽意复出,实为兴教之妙章。在历史上曾产生过很大影响。
25.32 万字 | 2025-03-30 17:13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