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阳

佚名 | 史部 | 已完结

《球阳》是琉球国三部官修编年史之一,由汉文写成。其名称“球阳”是对琉球的美称。《球阳》全称《球阳记事》,在第二尚氏王朝时期简称《记事》,《球阳》是琉球处分之后的通称。1743年(乾隆八年),唐通事郑秉哲(伊佐川亲方佑实)等奉尚敬王之命编纂,于清乾隆十年(1745年)初步完成;后由从中国留学而归的史官继续编写,直至1876年才被迫停止。球阳是琉球三部典籍中记载最为详尽的一部。原书共本卷22卷、附卷3卷;外卷(被命名为“遗老说传”)3卷、附卷1卷,今部分已亡佚。其内容包罗万象,涉及琉球王家系谱、国事、政治、经济、宗教、社会、文化、天文星象以及自然灾异等方方面面,是冲绳学研究的重要史料。

45.45 万字 | 2025-03-31 15:18更新

游美同学录

周诒春 | 史部 | 已完结

同学录,周诒春选编,周诒春(1883年-1958年),字寄梅,祖籍安徽休宁,生于湖北汉口,青年时期曾留学美国学习教育学。1913年至1918年,他出任北京清华学校第二任校长,为清华大学后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抗战爆发后,周诒春仍心系教育,支持清华学生创办贵阳私立清华中学。从1938年到1948年,他长期担任私立清华中学董事长,为学校创办和发展付出了大量心血。《游美同学录》,出版时间为1917年(民国6年),共选编留美回国精英401名。编辑《游美同学录》目的,在《例言》说得非常清楚,是为中国的改革提供人才。“游美回国同学录之刊,其用意有二。一则图游美回国学生间情谊之联络,一则缘国中百度改革,需材孔亟,而患于见闻未周。新学俊彦,无从罗致,至每年回国之游学生,怀才欲试者,又苦于一时无地自见。此册可为互相介识,期于为人择事,为事择人,均能有裨。”

45.80 万字 | 2025-03-31 15:18更新

后梁春秋

姚士粦 | 史部 | 已完结

二卷。明姚士粦撰。姚士粦字叔庠,海盐(今属浙江)人,学问奥博、搜罗秦汉以来遗文,撰《秘册江函跋尾》各为考据,具有原委。另有《陆氏易解》、《后梁春秋》、《西魏春秋》等。《后梁春秋》即是记录五代时后梁的历史,它以后梁续南朝梁为正统,用编年之法,采取史传、旁摭文,因时表事、因事附人,排比具详,但其观点也有偏颇之处。此书有浙江汪启淑家藏本、《问影楼丛刻初编》本。

1.98 万字 | 2025-03-31 15:18更新

正仇满论

章太炎 | 史部 | 已完结

章太炎撰。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刊于《国民报》第四期。为批驳梁启超《中国积弱溯源论》而作。抨击保皇派拥立光绪,实行君宪谬论;论证革命并非“仇满”,梁氏反对革命,只是“忠爱”于光绪一人而已。

0.20 万字 | 2025-03-31 15:18更新

瀛海偕亡记

洪弃生 | 史部 | 已完结

又名《台湾战纪》。杂史。作者洪弃生。书分上、下两卷,记叙《马关条约》后清政府割让台湾及台湾人民奋起抗日的史实。上卷起自1895年(清光绪二十一年)中日两国政府签约割台后台湾民众自议建号民主国,讫于同年9月台南刘永福兵败;下卷叙述刘永福内渡大陆后台湾民众抗日之事,对北部陈秋菊、简大狮,南部林少猫,中部柯铁率众抗日记叙尤详。全书以日军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进行“大扫除”(大杀戮)告终。此书颂扬台湾人民抗日爱国壮行,揭露日军侵台后种种暴行,诚所谓“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下卷所述台湾民众四年抗日的史实,尤为他书所难见。1906年有铅印本行世。1959年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将其收入《台湾文献丛刊》第59种出版。

1.00 万字 | 2025-03-31 15:18更新

吏学指南

徐元瑞 | 史部 | 已完结

八卷。元徐元瑞撰。本书成于元成宗大德五年(1301)。据作者自序称,“善为政者,必先于治,欲治必先明乎法,明法然后审刑,刑明而清,民自服矣。所以居官必任吏,否则政乖,吏之于官,实非小补。”鉴于“初学之士,妙龄而入,律书要旨,未暇师承,巧诋之风,薰染日著”,故 “摘当今吏用之字,及古法之名”,编成本书,“期在启蒙”。元代重用吏,显然,作者撰写本书的目的是让初入官场的人了解各方面的情况。于教导之中,有规诫之意,并倡导崇法爱民。本书的内容包括了政治、法律、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的术语,共分为九十一类,如 “吏称”、“才能”、“政事”、“官称”、“统属”、“法例”、“礼仪”、“狱名”、“听讼”、“服制”、“禁制”等。每类之下有若干术语,共列2109条。每条之下有简明的解释,指出词语的含义,有的再加申说。如“部曲”条称:“此等幼无所归,投身衣服,其主以奴畜之,别无户籍,唯随本主籍贯。若此之类,名为部曲,及其长成,许得通娶良人。”又“亲民官”条称:“临民之官曰亲。盖亲者,爱也。取爱养兆民之意。”就本书撰写宗旨及全书内容而言,亦可称为“元代官吏手册”,或“元代公文用语辞典”。本书原附入《居家必用事类全集》中,未单行。《四库全书总目》子部·杂家类存目七收入。因该《全集》是一部叙述家规家训之书,往往被人所忽视,且其性质又与《吏学指南》不相近,因此使《吏学指南》这部有价值的书被埋没了六百余年。《贩书偶记》始单独列出,注明为元刊本。作为《全集》本,有元、明刊本。而单行本,始有1951年日本东京东洋史研究会油印本。后台湾文海出版有限公司于1979年4月据油印本改版排印,出版了标点本,并改正了油印本中的许多错误,附有《吏学指南笔划索引》,颇便读者。是为目前最好的版本。另有浙江古籍出版社的点校本。

2.20 万字 | 2025-03-31 15:18更新

呵旁观者文

梁启超 | 史部 | 已完结

呵旁观者文,发表于1900年2月的《清议报》,是梁启超的“新文体”代表作之一。此文从关系“国家之盛衰兴亡”的高度,提出了“国人无一旁观者,国虽小而必兴;国人尽为旁观者,国虽大而必亡”的论点,全文既有形象生动的比喻,又有严肃深刻的议论,条理清晰,笔锋犀利。

0.20 万字 | 2025-03-31 15:18更新

钦定重订契丹国志[四库本]

叶隆礼 | 史部 | 已完结

二十七卷。旧题南宋叶隆礼撰。隆礼字士则,号渔林,嘉兴 (今属浙江) 人。淳琇七年(1247)进士,历官建康府西厅通判,国子监簿。此书所附进书表题“淳熙七年三朋秘书丞叶隆礼上”,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认为是假托叶隆礼之名,但“纵属伪作,亦出自元人之手”。书凡帝纪十二卷,列传七卷,晋、宋、辽三国往来文书一卷,族姓、风俗及各种制度一卷,地理及典章制度二卷,宋人行程录及诸杂记四卷。卷首有《契丹国九主年谱》、《契丹国初兴本末》、《契丹国世系之图》、《契丹国地理之图》、《晋献契全燕之图》。《辽史》天祚帝一朝史实,多取材于此,可据此书补订《辽史》。辽代史料甚少,通记辽代历史的著作,除《辽史》外,只有《契丹国志》,所以此书为治辽史的必备书。有元刻本,清乾隆武英殿本、承恩堂刻本和扫叶山房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点校本。

6.20 万字 | 2025-03-31 15:18更新

建国大纲

孙中山 | 史部 | 已完结

全称“国民政府建国大纲”。1924年1月23日孙中山起草并提交中国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审议,同年4月12日公布。共25条,具体规划了“革命的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以建设中华民国”的方案。主要内容: (1)提出三民主义是立国之本,并对其内容予以诠释。指出建设之首要在“民生”,政府当尽力满足全国人民“食衣住行”的四大需要。政府当努力提高人民的政治知识能力,使他们得以行使选举权、罢官权、创制权、复决权等“民权”。“对于国内之弱小民族,政府当扶植之,使之能自决自治”,对外敌之侵略,政府当抵御之,并且要及时修改与各国签订的条约,恢复中国的国际平等和国家独立。(2)将“军政”、“训政”、“宪政”确立为建立中华民国的3个时期。指出:军政时期,政府主要任务是:“用兵力以扫除国内之障碍”,并且要宣传三民主义,“开化全国之人心”。训政时期,政府主要在于派经过训练考试合格人员,帮助全国各省的每个县,实现完全自治,“凡一省全数之县,皆达完全自治者,则为宪政开始时期”。宪政时期,政府首先要设立“五院”,即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同时以大纲为依据,并结合训政、宪政时期的经验,由立法院拟订宪法草案,向全国民众宣传。宪法颁布之后,中央的统治权即由国民大会行使。国民大会对中央政府官员有选举权、罢免权,对中央法律有创制权、复决权。孙中山最后指出“宪法颁布之日,即为宪政告成之时,而全国国民,则依宪法行全国大选举。国民政府则于选举完毕之后,3个月解职,而授政于民选之政府,是建国之大功告成”。这种宪政分段实施的主张,本质上是资产阶级的宪政观,不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因此,这个建设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方案,未能得到完全贯彻实施。

0.20 万字 | 2025-03-31 15:19更新

出师表

诸葛亮 | 史部 | 已完结

三国蜀诸葛亮著。诸葛亮出师征魏,以图中原,出师前上表于后主刘禅。表凡二上,故有前出师表、后出师表之谓。《前出师表》,劝诫后主发扬“先帝遗德”,用贤纳谏,刑赏无私,“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对宫中营中之事做了周密安排,反映了他无限的内顾之忧。《后出师表》,分析伐魏弱不胜敌,“然不伐贼王业亦亡”的危难形势,力陈“坐而待亡,孰与伐之”的道理。表中有“臣受命之日,寝不安席,食不甘味”,“臣鞠躬尽力,死而后已,至于成败利钝,非臣之明所能逆睹也”;前表亦有“臣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夙夜忧虑,恐付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等语句。表现了作者尽忠报国的赤诚之心。

0.40 万字 | 2025-03-31 15:19更新

郑忠肃奏议遗集

郑兴裔 | 史部 | 已完结

二卷。宋郑兴裔 (1126—1199)撰。郑兴裔字光锡,初名兴宗,开封(今河南开封市)人。兴裔乃显肃皇后外家三世孙,因皇戚恩授成忠郎,历官江东路钤辖,迁均州防御使,保静军节度使、召领内祠,武康军节度使。赠太尉。卒谥忠肃。兴裔历事四朝,皆有政绩,以才名著称,当时外族之贤,未有其比。《郑忠肃奏议遗集》二卷所录多为奏疏、表状,其中如请起居重华宫、论淮西荒政诸疏,词意剀挚。其他如蠲緍钱、禁改钞、论折帛钱诸奏,所列绍兴间一切弊政,皆《宋史食货志》及《文献通考》所未载,足补史志之缺。有 《四库全书》本。

1.11 万字 | 2025-03-31 15:19更新

马忠肃公亮墓志铭

晏殊 | 史部 | 已完结

晏殊撰。马亮,字叔明。进士出身,曾任大理评事、芜湖知县。迁殿中丞,通判常州。后调濮州知州,升太常博士、福州知州,又迁饶州知州。北宋咸平三年(1000),任西川转运副使。后又知潭州、升州、广州、杭州、庐州及江陵、江宁府,历迁工部尚书侍郎、御史中丞、兵部侍郎等职。仁宗时,拜尚书右丞,复知庐州,迁工部尚书,知毫州等。升太子少保后病死。赠尚书右仆射。谥号“忠肃”。

0.20 万字 | 2025-03-31 15:19更新

九议

辛弃疾 | 史部 | 已完结

辛弃疾所著的九篇抗金论文的合称。写于1170年。在议文中,他坚决主张抗金,反对苟安,痛斥了南宋统治集团中的投降谬论,分析了敌方情势,强调了人民的力量和作用,指出战争胜负的因素固然很多,而民心向背却是最重要的一条。他断言,王师一旦北伐,中原百姓定会奋臂四起,而战争的胜利也就取决于此。另外,他对用人、团结、攻守等方面也有所论列。

0.84 万字 | 2025-03-31 15:19更新

议练民兵守淮疏

辛弃疾 | 史部 | 已完结

辛弃疾所写关于练兵抗金的奏疏。主要阐述抗金收复中原的主张。在奏疏中,他提出了建立和训练民兵的积极建议,认为“养兵必以民”充分肯定了人民群众在反侵略战争中的历史作用。

0.20 万字 | 2025-03-31 15:19更新

筹办夷务始末选辑补编

佚名 | 史部 | 已完结

合三书选录而成:一为“道光咸丰两朝筹办夷务始末补遗选录”、二为“英国档选录”、三为“美国档选录”;所选係自清道光二十二年至咸丰十一年有关台湾史料,同为前编第二○三种“筹办夷务始末选辑”之补遗,因名“补编”。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有“道光咸丰两朝筹办夷务始末补遗”及“四国新档”两书,前一书为新编史料,原由已故蒋廷黻先生于民国十九年选自北平大高殿所藏清代军机处档案,近代史研究所今据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费正清(JohnKingFoirbank)所存选抄本取其七百零八件编印成书;后一书係咸丰九年清廷军机大臣奉旨纂辑,就咸丰朝军机处档案分编“英国档”二十卷、“法国档”二卷、“美国档”四卷及“俄国档”二十卷,与后来成书之咸丰朝“筹办夷务始末”较,约有十分之四为后书沂未收。本书所选,前者主要为关于道光年间中、英鸦片战争一役所谓“台湾杀俘”事件,次为咸丰年间与英、法、美、俄签订天津及北京条约后台湾开港问题交涉事;后者在“英国档”为道光三十年及咸丰八年至九年间英人欲在台湾购煤及迳往贸易等事,在“美国档”全属咸丰九年换约后美人请在潮州与台湾两地先行互市交涉文件(“法国档”与“俄国档”或已见前编“筹办夷务始末选辑”、或并无有关台湾史料,因无选辑)。

0.80 万字 | 2025-03-31 15:19更新

丁文江的传记

胡适 | 史部 | 已完结

《丁文江的传记》作者是胡适。最初1956年刊载于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刊》第三辑《中央研究院总干事丁文江先生逝世廿周年纪念刊》上,1960年6月由台湾启明书局出版,并附了作者写的《校勘后记》,本书介绍了在很多学术领域做出过开拓性贡献、在科学史和学术史上有相当重要地位的人物丁文江的生平事迹。作为中国地质学的开山大师,丁文江和他的团队使中国地质学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获得了世界声誉。地质学以外,丁文江在地理学、古生物学、历史学、教研学、少数民族语言学等领域也有独特贡献,是一位典型的百科全书式的人物。作为欧化深、科学化深的中国人,丁文江在提倡科学研究方面不遗余力。在朋友的眼中,丁文江既是“良善有用的中国人”,又是“天生能办事、能领导人、能训练人才、能建立学术的大人物”,还是精于科学、长于办事的“现代稀有的人物”。

4.39 万字 | 2025-03-31 15:19更新

管子传

梁启超 | 史部 | 已完结

梁启超著。成书于宣统元年三月(1909),收录于《饮冰室合集》第7册。全书共分13章,近6万字。序论、时代背景、管仲简历,共5章,约7500字。其余8章论述其政治、经济、政务、军事、教育等思想、政策、活动。全书的重点,在于论述管仲的法治思想与经济政策,这两章约有3.7万字。梁启超在写《管子传》之前,写了《王荆公》,为王安石作传。他在《王荆公·自序》中说,他对王安石非常佩服,所以要为他写传。“欲考熙丰新法之真相,穷极其原因结果,鉴其利害得失,以为知来视往之资”。简单而言,就是要借鉴王安石变法革新之经验。在《管子传·自序》中,他说管仲、商鞅、王安石是中国古代之伟人,在西方同期历史上,没有人能与之相比。但是,他们在中国历史上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商君荆公,为世诟病,……管子亦毁誉参半”。所以他要在写《王荆公》之后,写《管子传》,并且“以发明管子政术为主”,“以法治主义及经济政策为两大纲领。”梁启超对管仲评价很高,他认为西方政治中讲的“国家思想”、“法治精神”、“地方制度”、“经济竞争”等,在西方也只是近二三百年的事,但在中国的春秋时代,管子就讲过这些东西。所以,他认为管子是中国最大的政治家,而且“亦学术思想界一钜子也”。梁启超在写法上,不时以当时流行的东西新学的名词术语、理论观点,对管仲的学说加以疏通证明,以便于理解管子的思想。梁启超在书中对管仲的思想,有许多精辟论述,至今对人仍有启发。《管子传》是研究《管子》与研究管仲其人的一部重要参考书。

3.07 万字 | 2025-03-31 15:19更新

为狱等状四种

佚名 | 史部 | 已完结

2007年,湖南大学岳麓书院于香港购回相当数量的竹简,次年又接受了少量捐赠竹简。经由专家考证,这两批竹简属于同一批出土简牍,因而将之合并称为岳麓书院藏秦简。岳麓书院藏秦简的内容以法律文书为主,包括《为狱等状四种》及“律令杂抄”。2013年刊布的《为狱等状四种》是岳麓书院藏秦简的重要组成部分,共收录发生于秦始皇十八年(公元前229年)至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间的15则疑难案例的文书资料,其性质或与张家山汉简《奏谳书》类似。《为狱等状四种》涉及了财产犯罪、亡罪、奸罪及一些特殊犯罪,财产犯罪中又以“盗”罪*受重视。案例涉及“盗杀人”“盗埱冢”等与盗相关的重要罪名;“智(知)人盗与分”“受人货财以枉律令”等特殊财产犯罪也在资料中有所体现。通过研究可知,秦代有关财产的犯罪*终量刑均指向“盗”的量刑方式。或许这时的“盗”概念的外延较后世更为宽泛,属于一类与非法获取公私财产有关的犯罪集合。亡罪在秦汉律令中的规定已颇成体系,对其定性比较明确,审判中遇到的困难往往在于量刑而非定罪。至于奸罪案件的定罪困难,一般出现在“捕校上”的程序要件是否满足。

3.36 万字 | 2025-03-31 15:19更新

奏谳书

佚名 | 史部 | 已完结

汉代纂辑的案例汇编。1983年湖北江陵张家山247号汉墓发掘出土。全书共227支简,包括春秋至西汉时期的案例22件。书题位于全书的末简,自名为《奏谳书》。可能是供官吏工作参考,或学吏者阅读应用。《奏谳书》释文已经由江陵张家山汉简整理小组整理后,分别发表在《文物》1993年第8期和1995年第3期。历史学家李学勤对释文的解说也同时发表。《奏谳书》案例的编排,凡有纪年的,大体上是越早的越列在后面。推算历朔,纪年最早的在秦始皇(秦王政)即位之初,而最晚的到汉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年)。其间穿插一些没有纪年的,格式较为简略,应系摘要。另外,还有两条春秋时期的案例,仅系记述,不属书。“谳”[yàn]的意思是议罪,《汉书·刑法志》云:“县道官疑狱者,各谳所属二千石官,二千石官以其罪名当报之。所不能决者,皆移廷尉,廷尉亦当报之。廷尉所不能决,谨具为奏,傅所当比律令以闻。”《奏谢书》便是这种议罪案例的汇编。

4.39 万字 | 2025-03-31 15:20更新

太常续考

佚名 | 史部 | 已完结

八卷。不著撰人姓名。据书中所述,可知乃明崇祯时太常寺官属所辑也。本书主要记述明代太常寺之建制、设官、职掌,以及有关制度。资料来源,主要是太常寺的档案材料。其中对祭祀、典礼之制记载甚详,所述沿革损益之由,名物度数之细,条分缕晰,多为《明史·礼志》、《明会典》、《明集礼》及《嘉靖祀典》所未载。作为专述某一官署的职掌及沿革,本书对太常寺的记述非他书所能及。尤以本书作于明末,故有明一代之祭祀、典礼之制,可由此窥见。书中尚录有职官题名,起明初,终于崇祯十六年(1643),则一代仪章始末,尤为完具。本书是研究明代礼制的重要参考资料。有《四库全书》本传世。

11.75 万字 | 2025-03-31 15:20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