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二三事

孙伏园 | 史部 | 已完结

孙伏园著,1944年2月重庆作家书屋出版发行,姚篷子为发行代表人,土纸本。扉页有鲁迅先生于1927年与许广平、周建人、孙福熙、林语堂、孙伏园合影一幅。内容有《哭鲁迅先生》、《鲁迅先生的少年时代》、《鲁迅先生的几封信》等10篇文章。著者一生追求进步,他写的散文淡而有味,远而可亲,在散文百家中别具一格,令人百看而不厌。孙伏园在建国后到北京任出版总署善本图书馆馆长。

2.96 万字 | 2025-03-31 15:15更新

跟青年谈鲁迅

废名 | 史部 | 已完结

《跟青年谈鲁迅》是作者跟青年谈论鲁迅的文章,从鲁迅的少年时代、鲁迅在日本、辛亥革命与鲁迅、鲁迅的第一篇小说、分析“阿Q正传”、鲁迅怎样写杂感、鲁迅的杂文、鲁迅与现实主义传统、鲁迅对文学形式和文学语言的贡献、鲁迅的艺术特点、鲁迅怎样对待文化遗产和民族心态进行讲解。鲁迅在他的青年时代,受严复翻译的《天演论》的影响非常大,他的《狂人日记》《阿Q正传》等文章,对于当时一切进步的知识分子,影响非常之大,让大家真真感到中国给封建统治太久了,封建道德是吃人的东西,非推翻它不可。

7.27 万字 | 2025-03-31 15:15更新

史通削繁

纪昀 | 史部 | 已完结

四卷,清纪昀撰。唐代刘知几所著《史通》内外共四十九篇,论史家体列,辨别是非,述古籍之源流及杂评古人得失,贯穿古今,洞悉利病,为史家之圭臬。但该书是非任情,往往有意护圣贤之所短,前人中有黄叔琳撰《训故补》、浦起龙撰《通释》对此予以纠正。纪昀即在前人基础上,根据浦氏本逐一加以评点,认为可取之处就用朱笔记下,而纰缪之处就用绿笔点之,其中冗漫之处又用紫笔标示出来。然后删去绿、紫所点部分,将剩余部分排比成文,是为《史通削繁》四卷。全文删除的有《载言》、《表历》、《疑古》、《点烦》诸篇,全文抄录的有《载文》、《补注》、《邑里》、《品藻》、《直书》、《曲笔》、《鉴识》、《核才》、《烦省》、《杂述》诸篇,其余的皆按其精华、芟其芜蔓,阐幽决奥,理正词明,文皆相属。书中亦有删削过当之处。涿州卢氏在广州刊刻此书,浦起龙的评注也同时附于书中。有清道光十三年刊本。

22.57 万字 | 2025-03-31 15:15更新

台案汇录甲集

佚名 | 史部 | 已完结

本书为清代台湾关係档案汇录第一集,称为“台案汇录甲集”;以后陆续编印“乙集”、“丙集”以至“癸集”。每集加撰“弁言”,说明资料来源及内容。本书分三卷:卷一为关于台湾屯政之档案,共十件。自乾隆五十三年至道光十八年间台湾、凤山、嘉义、彰化四县及淡水厅如何设立番屯及清釐整顿,由此可见其概。卷二为关于办理所谓“匪乱”之档案,共二十五件。大部分为有关道光十二年张丙之变,一部分为有关道光二十二年郭洸侯事件(另有此类档案分见第一九一种“台案汇录已集”、第二○○种“庚集”及第二○五种“辛集”)。卷三收档案二十件,涉及十六件事务,为杂项档案之汇辑。此书资料来源,主为台湾省立台北图书馆所藏题为“台案纪事本末”之抄本,次为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刊印“明清史料”戊编。书末并收“纪庄大田之乱”一文,作为“附录”。

15.32 万字 | 2025-03-31 15:16更新

台案汇录辛集

佚名 | 史部 | 已完结

本书分六卷,为清代台湾关系档案汇录第八集,称为「台案汇录辛集」。所有档案,统由「明清史料」戊编选录。其中主要以清嘉庆年间「艇盗」蔡牵事变为中心,而以道光年间中英鸦片战争期中有关台、澎防御事项为附。计前五卷共收七十六件,全与「蔡变」有关;后一卷收有十二件,即为防御英人关系文件。书末,录附「清史」「李长庚、王得禄、邱良功、许松年、黄标合传」(附录一)及台湾省立台北图书馆所藏抄本「王得禄行述」(附录二)。按此等人物均与蔡牵事变有关,王得禄且预防御英人之役。

18.60 万字 | 2025-03-31 15:16更新

台案汇录癸集

佚名 | 史部 | 已完结

本书不分卷。为清代台湾关系档案汇录第十集,称为「台案汇录癸集」。此集系由「明清史料」戊编录出乾隆、嘉庆、道光三朝各部造送内阁之各种清册中,节录台湾事件部分辑成。此项清册,其内容系开具当月承办各项案件事由及处理经过。全书计录有乾隆朝清册一百零九件、嘉庆朝三十二件、道光朝六十八件,共二百零九件;至另有第二百一十件题称「失名清单」者乃为开具乾隆及嘉庆时期行催未覆各案,列为「附录」。其各件记载,实堪供考证史事之用。

6.83 万字 | 2025-03-31 15:16更新

袁督师计斩毛文龙始末

李清 | 史部 | 已完结

一卷。明李清撰。《袁督师计斩毛文龙始末》记崇祯二年(1629)袁崇焕斩杀明将毛文龙事。明毛文龙据兵皮岛,与清暗地勾通,不听号令,且冒兵克饷,扰害辽东、登莱、高丽及海上商民。袁崇焕于给赏阅武之机,劝说商议3日无效,遂设计将毛文龙捉拿斩首,将皮岛之兵收抚。书用日记体,始于袁崇焕舟出宁远赴皮岛,止于还抵宁远城之日。李清时为辽东督师袁崇焕客,书中详记斩毛文龙经过事迹及袁诘责毛文龙语,与《明史·袁崇焕传》略同。但《明史》所载毛文龙十二罪,有些是袁崇焕专杀后奏报之词,为《袁督师计斩毛文龙始末》中所不载,或非当日之事。李逊之《崇祯朝纪事》记袁崇焕斩毛文龙,认为纯出己意。王在晋《三朝辽事实录》极称文龙有牵掣清兵之功,当时朝中颇有议论。袁崇焕后日被杀,祸伏于此。今世有些学者对袁崇焕杀毛文龙一事亦有各种议论,认为毛文龙旧部孔、耿、尚之流叛明附清,根源于此。考据现存《满文老档》中,毛文龙与后金往来书信中语,确见毛文龙并非仅是输诚通好,而是表有叛明附清之意图,毛文龙被杀并非冤案。《袁督师计斩毛文龙始末》有朱衍庐《明季野史十种》旧抄本,题为《袁崇焕计斩毛文龙始末》,朱希祖《忝离余话》旧抄本,题为《毛文龙被杀始末》,较常见的有《荆驼逸史》本。

0.25 万字 | 2025-03-31 15:16更新

清奏疏选汇

佚名 | 史部 | 已完结

不分卷,选取清代朝臣疆吏三十八篇与台湾直接、间接有关之奏疏辑成。其中大部分采自署仁和琴川居士所辑“皇清奏议”一书,馀则分据李光地“榕村全集”、徐炘“吟香书室奏疏”、黄爵滋“黄少司寇奏疏”、张佩纶“涧于集”、宗室宝廷“竹坡侍郎奏议”、王仁堪“王苏州遗书”、丁宝桢“丁文诚公遗集”、邓承修“语冰阁奏议”等各专集选录,并另有两疏得自抄件。依时序分,顺治年间,共有十三篇;以时值郑氏(成功)与清廷抗衡于东南沿海,所选几均为奏陈东南海上战守事宜,具疏者为陈锦、季开生、王永吉、林德馨、陈棐、龚鼎孳、王于玉、王启祚、蔡竹馨、王命岳、季振宜等。康熙十三至十四年,即耿(精忠)、郑(经)联合抗清前后,共有两篇;一为福建总督范承谟在耿变前絛陈闽省利害,一为在籍(安溪)编修李光地密陈“攻勦”耿、郑机宜。五十八年,有福建巡抚吕犹龙“进呈台湾番檨疏”一篇。雍、乾两朝时代,共有六篇,均关係台湾因革事宜,具疏者为高其倬、史贻直、高山、喀尔吉善、吴士功、福康安等。道光二年,共有四篇,为福建布政使护理巡抚徐炘有关台、澎等事宜奏议。二十年,共有两篇,为刑部右侍郎黄爵滋回奏查办淡水同知龙大惸舞弊一案。光绪年间,共有十篇。内张佩纶具奏者二:一为当三年台湾正在“开山抚番”、拓土分治之际,张氏以词臣言事,因列论台湾与新疆、吉林三地防务,合为筹边疏;一为十年中、法战争之初,张氏奉命会辨福建海疆事宜,因查参台湾总兵张在元案。宝廷具奏者一,为八年奉派典试福建乡试之馀奏陈闽省海防、船政、关税三事。馀为光绪十年至十一年法兵侵台期间王仁堪(官修撰)、丁宝桢(官四川总督)、邓承修(官鸿胪寺卿)诸人所具援台奏议(其中王氏三篇係代作)。

5.66 万字 | 2025-03-31 15:16更新

辛丑纪闻

佚名 | 史部 | 已完结

一卷。清不著撰人名氏。顺治十八年(1661),江南苏州吴县新任知县任维初因苛征民赋,平仓获私,激起当地人士不平,诸生倪用宾、沈玬、金圣叹等,遂有抗粮哭庙之举。适清世祖哀诏至,府堂设幕帐,哭临三日,诸生百余人至庙,鸣钟击鼓,并即至府堂,跪进揭帖,且千余人号呼而来,欲逐任维初。苏州巡抚朱国治以哀诏初临之日,乃千百成群,肆行无忌,列罪不逭者三条,密题治狱,自倪用宾、金圣叹以次十八人,皆奉旨处斩,仅礼部员外郎顾予咸免死革职。《辛丑纪闻》记江南哭庙案始末,用日记体,条理分明,于当时奏疏及廷议、会审、行刑等情节叙述详细,并不乏生动。又及是时江南奏销、金坛、镇江、无为等十案,共一百二十一人,凌迟二十八人,斩八十九人,绞四人,分5处处决。其中镇江、金坛九案一百零三人大抵因通郑成功被祸,顺治生前曾说:“他们怕死耳,不必问其事。”迨顺治死后,朱国治欲行杀戮以示其威,遂复成大狱。其后知县任维初亦因别案处斩,朱国治后抚云南,仍如故操,吴三桂反,被手下将士处死而食,骸骨无存。《辛丑纪闻》反映了清朝统治者对江南地方的严厉镇压政策。四大臣辅政时,将顺治亲政后对汉族地主知识分子略有宽松的政策骤然改变,以至金圣叹等江南名士罹于难者不下数十人。《辛丑纪闻》有《纪载汇编》本、《满楼丛书》 本。

0.79 万字 | 2025-03-31 15:17更新

光绪朝东华续录选辑

佚名 | 史部 | 已完结

不分卷,据清季朱寿朋纂「东华续录」(光绪朝)选辑而成。所辑史事,适始於同治十三年日兵侵略牡丹社事件之後,中经法、越一役法兵之入浸,以讫光绪二十一年台、澎之沦日,其间「开山抚番」、筹防建省之经营,不啻为清季台湾开一创局;可惜甲午中、日战争结果,台、澎竟罹割地之变。一番惨淡经营之结果;却以悲剧收场。前辑第二六二种「东华录选辑」及第二七三种「东华续录选辑」原书均本於各朝「实录」为主(详见前两种篇),本书原书则出於邸抄、京报并兼采当时新闻纸所载,自有其独特之处;亦因如此,却又不及官书(「实录」及其他官纂史书)之严整。

14.05 万字 | 2025-03-31 15:17更新

朝鲜王朝实录[仁宗实录]

佚名 | 史部 | 已完结

朝鲜李氏王朝的实录,又称《李朝实录》。记载李朝太祖始至哲宗止25代王472年间的历史,整个李氏王朝各代王中只缺少最后两代高宗、纯宗年间的部分。该书以编年史体例,分别各代王编修实录,汇集成书。此为朝鲜王朝实录[仁宗实录]。李峼(1515年—1545年),即朝鲜仁宗(조선 인종),朝鲜王朝第十二任君主(1544年—1545年在位)。幼名亿命,字天胤,是朝鲜中宗李怿之嫡长子,生母为章敬王后尹氏。章敬王后在他出生后不久因血崩病逝,因此他一直都由文定王后尹氏扶养。正德十五年(1520年)被册封为王世子。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十一月二十日即位于昌庆宫明政殿,次年七月一日升遐,在位仅七个月有余,是朝鲜国王中在位时间最短的一位。因未生下子嗣,故由同父异母弟弟李峘即位,即第十三任国王明宗。

15.80 万字 | 2025-03-31 15:17更新

安徽咨议局章程

佚名 | 史部 | 已完结

1907年,清政府预备立宪,下令于各省设立咨议局。1909年10月,安徽省咨议局正式成立。1909年至1910年间,安徽咨议局曾召开过两次年会。辛亥革命爆发后,曾策动时任安徽巡抚朱家宝独立。后改为安徽省临时参事会。该文是针对安徽的章程。

1.00 万字 | 2025-03-31 15:19更新

唐律疏义

长孙无忌 | 史部 | 已完结

唐朝一部重要的法律文献。唐长孙无忌等奉敕撰。成书于唐高宗永徽年间。全书共分为十二篇,三十卷,五百条(现存《唐律疏义》为五百零二条)。分为律文和疏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唐律的律文。后一部分是律疏,即对法典原文的解释,它同法律条文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第一篇名例律,共六卷五十七条,规定了唐律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第二篇卫禁律,共二卷三十三条,是关于警卫宫室和保卫关津要塞方面的法律;第三篇职制律,共三卷五十八条,是关于官吏职务及驿使方面的法律;第四篇户婚律,共三卷四十六条,是关于户籍、土地、赋税以及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第五篇厩库律,共一卷二十八条,是关于国有牲畜和仓库管理方面的法律;第六篇擅兴律,共一卷二十四条,是关于军队调动和兴造方面的法律;第七篇贼盗律,共四卷五十四条,是关于保护封建政权及其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律;第八篇斗讼律,共四卷五十九条,是关于斗殴和诉讼方面的法律;第九篇诈伪律,共一卷二十七条,是关于欺诈和伪造方面的法律;第十篇杂律,共二卷六十二条,是关于处理各种比较复杂的关系的法律;第十一篇捕亡律,共一卷十八条,是关于追捕逃犯的法律;第十二篇断狱律,共二卷三十四条,是关于司法审判方面的法律。《唐律疏义》通过具体解释《永徽律》原文的方式,阐述了唐朝中期以前的法律思想和司法原则,主要精神在于维护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和强化建立伦理等级制度。特别是在解释律文的同时还引用了大量律书以外的法令,对律书中规定的不够完备和不够周密的地方进行了补充。《唐律疏义》是我国保存至今的最古老最系统的封建法典。它不仅对维护唐王朝统治起了很大的作用,而且为后代各封建王朝立法提供了蓝本。日本、朝鲜、越南等亚洲许多封建国家的法律体系也深受其影响。因此《唐律疏义》在世界法律发展史上也占有重要的地位。

18.37 万字 | 2025-03-31 15:20更新

万寿盛典初集

佚名 | 史部 | 已完结

清王原祁、李绂等奉敕纂修。一百二十卷。清圣祖六十寿辰活动的专集。分宸藻、圣德、典礼、恩赉、庆祝、歌颂六门,刊载圣祖的诗文,以及文武百官的歌功颂德之作,记述朝贺礼仪和圣祖的各种赏赉。书中另用图画表现庆贺活动的场面,从中可见当时北京城的风貌。有康熙五十六年(1717)养心殿刊本及刻本。

24.80 万字 | 2025-03-31 15:20更新

历代甲子考

黄宗羲 | 史部 | 已完结

明末清初黄宗羲撰。一卷。前有序,即《答朱康流论历代甲子书》,说明历代甲子,自鲁隐公元年己未(前722)以下,载籍皆可考据,无有异同;自隐公以上,其说不能归一,《汉志》与《史记》不同。黄道周主《史记》之说,宗羲以其与《尚书》不合,谓当从班氏以武王克商为己卯岁,历引《尚书》及《竹书纪年》作证。经其推定,共列七十三个甲子,第一甲子为黄帝元年,第七十三甲子为明天启四年(1624)。

0.29 万字 | 2025-03-31 15:21更新

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

梁启超 | 史部 | 已完结

袁世凯复辟,9月3日,梁启超在上海《大中华》月刊发表了明确反对称帝的雄文《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申报》、《时报》等大报迅速转载,风行一时,在全国激起强烈反响。梁启超的《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阐述了反对变更共和政体的观点,对袁氏意欲复辟帝制的行径进行猛烈抨击。是标志着梁启超与袁世凯政治决裂,并揭开护国战争序幕的惊世之作。该文对杨度等鼓吹的君宪救国论提出了批驳。认为“国体一更,政制即可随之幡然而改,非英雄欺人之言,即书生迂阔之论耳”。文中引证大量史实说明共和制代替君主制之不可逆,指责帝制复辟派“无风鼓浪,兴妖作怪,徒淆民视听而贻国家以无穷之戚也”。该文坚持共和制,坚决反对帝制,给帝制复辟派以有力打击。

0.20 万字 | 2025-03-31 15:21更新

六部成语

佚名 | 史部 | 已完结

 全称《满汉六部成语》。清嘉庆年间刊行,作者不详。6卷。第1卷为吏部成语,以下依次为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成语,所录词条共2000余条,均为六部文书中常用的语词和词组。

8.61 万字 | 2025-03-31 15:22更新

北郊配位尊西向议

毛奇龄 | 史部 | 已完结

一卷。清毛奇龄撰。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太常寺卿徐元珙上奏说,当时流行的祀典,已将北郊改为北向,而太祖努尔哈赤、太宗皇太极、世祖顺治之祖的配位,仍然首东次西,与南郊相同,有改向之必要。那时,毛奇龄任检讨之职,故写此书。毛根据汇集我国秦汉以前各种礼仪论著的《礼记》所载,考辨汉代以来诸朝之礼仪制度,援引博赡,论证精核,《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言其为“宋明以来议礼之家”中“要为特出”者,为研究我国古代社会情况及文物制度之重要参考。有西河合集本,艺海珠尘本及 《四库全书》 本。

0.40 万字 | 2025-03-31 15:22更新

北洋水师章程

佚名 | 史部 | 已完结

北洋水师,或称作北洋舰队、北洋海军,是中国清朝后期建立的第一支近代化海军舰队,同时也是清政府建立的三支近代海军中实力和规模最大的一支。该书介绍了其章程。《北洋海军章程》于1888年12月17日,清朝北洋水师正式宣告成立同日颁布施行。该章程由任北洋海军旗舰定远舰管带刘步蟾撰写,阐述了北洋水师船制、官制、升擢、事故处理、招考学生、俸饷、恤赏、工需杂费、仪制礼节、钤制、军规、简阅、武备、国旗、将旗、通语旗、水师后路各局等事项。

3.53 万字 | 2025-03-31 15:22更新

大金德运图说

佚名 | 史部 | 已完结

一卷。金尚书省臣汇集当时议论德运的案牍文件。据《金史》载,金初色尚白,章宗泰和二年 (1202)十一月,更定德运为土,腊月辰诏告天下。至宣宗贞琇二年 (1214)正月,宣宗命有司复议本朝德运。此书所载即其事。书前为尚书省判,次为省札,列集议官二十二人。其议论有与史书相悖者。如书中谏议大夫张行信力主金德之议,而《金史·张行信传》载贞琇四年 (1216)行信谓金朝当定为土德。《四库全书总目》云:“是编所议,识见皆为偏陋,本不足录。然此事史文简略,不能具其始末。存此一帙,尚可以补掌故之遗。”有《四库全书》本 (辑自 《永乐大典》)。

0.73 万字 | 2025-03-31 15:22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