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明会典

佚名 | 史部 | 已完结

记明代典章制度。官修。前后修撰共三次, 弘治时成书, 180卷。 正德时重校、刊行。大抵以1393年 (洪武二十六年) 诸司职掌为主,参考有关典制史籍12种, 记述明初至弘治之典章沿革科条改易。 首卷为宗人府, 2~163卷皆六部职掌, 164~178卷为诸文职, 末2卷为诸武职。南京诸曹不另立条目附北京诸曹,与北京异者乃另立条目。 嘉靖时续修明 《会典》 53卷, 未颁行。万历时重修成 《万历重修会典》, 题申时行等撰。凡228卷。载洪武至万历间各项典章制度。增加正德至万历间事例。 以六部为纲,分述诸司职掌与事例, 冠服、礼仪等附有插图。 内容丰富, 于一代典章甚为详备, 凡诸史志之所未详, 皆具始末, 可资考证。

67.45 万字 | 2025-03-31 15:19更新

史记三家注

司马迁 | 史部 | 已完结

南朝宋裴骃《史记集解》、唐司马贞《史记索隐》及张守节《史记正义》之合称。三注本各单行,至北宋始将三书注文皆散列于《史记》正文下,合刻为一编。三书先后递补,相得益彰。大体说来,《集解》以征引广博为胜,《索隐》以探幽发微为长, 《正义》以详释地理著称。对《史记》研究起到积极作用。三家着力于史实考订与补正,如《夏本纪》载“帝相崩,子帝少康立。”《索隐》、《正义》均指出帝相被篡,其间历经羿、浞二世,凡40年(一说百年),少康方得以复国中兴,《本纪》一字不载,是为疏略。《殷本纪》载汤在位时,伊尹作《咸有一德》。司马贞据《尚书》指出“伊尹作《咸有一德》在太甲时,太史公记之于斯,其言又失次序。”对《史》、《汉》之异同,三家注或略作提示,或具列歧异,以资探讨。对《史记》宗旨、体例、笔法等,三家亦时有论述发明。凡此种种,均有功于《史记》。三家注亦间有穿凿附会处,或疏而不通,或曲解正文,历代学者已有指陈。三家注旧本已失传。现存最早的本子有南宋黄善夫刻本,经商务印书馆影印,收入《百衲本二十四史》中。此外有明嘉靖、万历间南北监所刻《二十一史》本、毛晋汲古阁所刻《十七史》本及清乾隆间武英殿所刻《二十四史》本。其中武英殿本最为流行。今中华书局标点本,最便阅读。

73.08 万字 | 2025-03-31 15:19更新

隋唐五代史

吕思勉 | 史部 | 已完结

记述中国隋唐五代时期历史的著作。吕思勉撰。1959年上海中华书局编辑所初版,1984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再版。全书共100余万字,22章。第1章至第13章叙述政治史,主要是隋唐五代王朝的兴衰史,基本采用纪事本末体。有隋室兴亡、唐之初盛、武韦之乱、开元天宝治乱、安史乱后形势、德宗事迹、顺宪敬穆4朝事迹、文武宣3朝事迹、唐室衰亡、五代十国始末等内容。第14章至22章叙述民族、经济、政治制度、社会生活、思想文化等内容,采用旧式典章制度的体例,有唐中叶后四裔情形、隋唐五代社会组织、社会等级、人民生计、实业、人民生活、政治制度、学术、宗教等内容。该书是中国现代较早地系统叙述隋唐五代历史的著作,虽然程度不同地存在着旧史学的影响与考古出土资料的运用不足等缺点,但全书资料翔实,叙述周密,是研究隋唐五代历史的重要参考书。

98.90 万字 | 2025-03-31 15:20更新

秦汉史

吕思勉 | 史部 | 已完结

秦汉历史研究专著。吕思勉著。开明书店1947年初版,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再版。香港太平书局翻印本流传亦较广。分上下两册,凡20章126节,约60万字。上册是秦汉政治历史,分列12章79节,以纪事本末体叙述自秦始皇26年(前221)至三国末历代王朝的兴亡盛衰。其中第1章“总论”,主要就社会组织来论述中国历史发展到新莽和东汉之际应为一大界线,自此豪强大族势力不断成长,封建依附关系进一步加强,最终导致长期分裂割据。第2、3章叙述秦代历史。第4—11章将两汉政治历史分成11个段落,进行全面有系统的叙述。第12章记叙三国历史。本书并分析了秦汉各个时期重大历史事件的前因后果、政治设施的得失成败、王朝与周边少数民族的关系等。下册是秦汉社会经济文化史,分列8章47节,采用记载典章制度的体例,分别论述秦汉社会经济、政治制度、学术文化等方面的具体发展情况,其中不乏创见。本书是中国现代历史学家编著的第一部秦汉断代史著作,具有疏导开拓之功。它史料丰富,分析精细缜密,对秦汉历史发展过程作了全面、系统、深入的探索,是一部重要的参考书。其缺点是汉代断限过长。

62.87 万字 | 2025-03-31 15:20更新

宋会要辑稿

徐松 | 史部 | 已完结

中国宋代制度史。徐松自《永乐大典》中辑出。有缪荃孙、屠寄整理之广雅书局稿本、刘富曾整理之嘉业堂清本、北京图书馆于1935年据徐辑原稿影印的线装本和1957年中华书局缩印的精装本等。徐松(1781—1848),字星伯,中国清代顺天大兴(今属北京)人。嘉庆十年(1805)进士,历任翰林院编修、内阁中书、礼部郎中、陕西榆林府知府等职。除辑编有《宋会要》、《宋三司条例考》、《宋元马政考》等史籍外,还有《新疆志略》、《新斠注地理志集释》、《唐登科记考》等著作。宋代修撰的会要,前后成书11种,达3000余卷,但大都散佚,惟赖本书保存最多。本书厘分为200册共376卷,约800余万言。内容分为帝系、后妃、乐、礼、舆服、仪制、瑞异、运历、崇儒、职官、选举、食货、刑法、兵、方域、蕃夷、道释等17大门类,每大类之下分列若干细目,按年月排比史料,较详实地记述了宋代政治、经济、军政、文化等各方面的典章制度和社会史事。其中以礼类、职官类、食货类篇幅最多。记事详瞻、生动和具体,有些内容为他书记载简略或不详,有些则仅见于本书,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和参考价值,是研究宋史最基本的文献之一。但由于本书是宋会要残余部分的辑编,今流行辑本又未作细致的整理,以致书中文字脱漏、残昏、羼混、讹误、重复、衍文、颠倒等情形较为严重,今已有王云海著《宋会要辑稿考校》等书,对此多所改正补校,可供参考利用。

70.80 万字 | 2025-03-31 15:20更新

唐大诏令集

宋敏求 | 史部 | 已完结

北宋宋敏求编。共130卷,为唐代各朝诏令的总集,系作者根据其父宋绶所纂辑之稿整理而成。体例上共分为帝王、妃嫔、追谥、册谥文、哀册文、皇太子、诸王、公主、郡县主、大臣、典礼、政事、蕃夷等13门类。每一门类下又分有细目。诏令是以皇帝的名义所发布的官文书,它和《起居注》、《实录》一样,同为记述当时政治大事的直接史料,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尤其是唐代的《实录》除《顺宗实录》5卷外,都已佚失,更显出其珍贵,可以纠正两《唐书》记载上的错误和弥补其空白。如根据该书第99卷所载咸通三年十月《分岭南为东西道敕》,可以纠正《新唐书·方镇年表》中以象州为蒙州之误,并弥补其龚州、藤州、岩州三州之缺。根据该书第81卷《修晋书诏》,可以纠正《旧唐书·房玄龄传》及《令狐德棻传》中将贞观二十年始修《晋书》为贞观十八年之误。又如唐敬宗本为宦官所杀,两《唐书》均隐晦其事,而在该书第114卷《江王下教》中则具载其详。杨太真本是寿王妃以及她后来度为女道士的经过,《旧唐书》亦颇隐晦,而在该书第40卷《册寿王杨妃文》和《度寿王妃为女道士敕》中,则明证其事。特别是该书第83卷以后政事、蕃夷二大类中所收诏令,直接关涉到唐代的政治、经济、法律、选举、职官、婚姻制度,以及与周边各族关系的丰富资料,是研究唐史的人所不可忽略的。宋敏求,字次道,曾任馆阁校勘并预修《唐书》。治平中,召为《仁宗实录》检讨官,同修《起居注》。后升为龙图阁直学士,修两朝正史,曾补撰唐宣宗、懿宗、僖宗、昭宗、哀帝5朝《实录》。谙熟唐代史事,因而所录较为完备。

57.05 万字 | 2025-03-31 15:20更新

明集礼

徐一夔 | 史部 | 已完结

原名 《大明集礼》 明徐一夔、梁寅、周子谅、刘宗弼等奉勅撰。洪武二年 (1369)八月始修,次年九月书成。共53卷,分吉礼 (卷1至卷16)、嘉礼 (卷17至卷29)、宾礼 (卷30至卷32)、军礼 (卷33至卷35),凶礼 (卷36至卷38),冠服 (卷39、卷40)、车辂 (卷41)、仪仗 (卷42至卷44)、卤簿 (卷45、卷46)、字学 (卷47)、乐(卷48至卷53) 等11门记载明代的各项礼仪制度。其门下分目,如吉礼分为祀天,祀地,宗庙、社稷、朝日,夕月,先农,太岁、风、云、雷雨师、岳镇海续、天下山川、城隍,旗纛,马祖、先牧、社马步,祭厉,祀典神,三皇孔子14目,嘉礼分为朝会、册封、冠礼、婚、乡饮5目,乐分钟律、雅乐、俗乐3目,字学分总叙,六书、字体、书法、书品、正6目。目下再分细目。是书详实地一 一介绍了各项礼仪的内容、器用和车舆服色及帝王等出行的规制,是明代礼仪制度的总汇。其中有诸如 《内殿宴会内外命妇次序图》、《诸王来朝丹墀班位图》、《中宫受皇妃贺图》、《谒庙图》、《乐图》、《舞图》、《版位图》 等多种图,对了解明代宫廷的具体情况很有邦助。是书 《明史·艺文志》记为50卷,53卷本是经明嘉靖九年 (1530) 修订,增补了自洪武以来礼仪变动的内容而成。其刊行后,洪武原本已少见流传。清乾隆修《四库全书》时,收入的即为53卷本,并将其归入史部·政书类。

55.53 万字 | 2025-03-31 15:21更新

钦定八旗通志

佚名 | 史部 | 已完结

兵制史书。又名《八旗通志二集》。清铁保等奉敕续修。铁保,字治亭,号梅庵,姓栋鄂氏,满洲正黄旗人,累官吏部主事。是书约于嘉庆间精选补充《八旗通志》而成。较之《八旗通志》,资料来源有所扩大,体例亦有所变通,并增加了一些类目。计凡三百四十二卷,卷首十二卷。卷首载天章、敕谕。“志”有旗分、兵制、职官、氏族、土田、典礼、学校、选举、营建、人物等类。“表”分封爵、世职、宗人府、内阁、部院、直省等大臣以及内大臣年表,八旗都统年表。另有八旗大臣题名。全书已非原志之志、表、传三部分,原志诸传收入人物志内,人物志所补,多系李绂补撰。志下有目,如氏族志下分八旗满洲谱系、八旗蒙古谱系、八旗高丽谱系、八旗汉军谱系等子目。世职表按满洲、蒙古、汉军之黄、白、红、蓝,或前镶后正,或前正后镶,分述其世职。八旗大臣题名按各省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分卷。所补内容以乾隆朝为主,卷首天章、敕谕所收资料尤为难得。系研究八旗之社会制度和军事制度沿革的重要参考书。有乾隆末年刻本、1984年中央民族学院影印本。

71.00 万字 | 2025-03-31 15:21更新

钦定皇朝通典

佚名 | 史部 | 已完结

一百卷。清乾隆时三通馆臣奉敕编修。又名《清朝通典》。于乾隆三十二年(1767)开始编修,大约完成在乾隆五十一年至乾隆五十二年之间。其编纂目的正如其书总目中所指出的“用以昭示万年”。是书共分九典,分别为:“食货典”十七卷,“选举典”五卷,“职官典”十八卷,“礼典”二十二卷,“乐典”五卷,“兵典”十二卷,“刑典”十卷,“州郡典”七卷,“边防典”四卷,卷首并有“凡例”四则。是书主要根据《清律例》、《清一统志》、《大清通礼》、《大清会典》等书的内容编纂而成,汇总了清代开国至乾隆中期一百七十多年间的社会典章制度,反映了这一阶段的历史变化,其作用为研究清史所不可或缺。如“食货典”中榷酤、算缗等细目,“礼典”中封禅的内容,编书者认为这都是前朝的弊法,清代没有推行,所以尽皆删去不用,“兵典”中则增加了介绍清代八旗制度的内容,“州郡典”分省排列,改变了以前按九州叙述的成例,这些细目的更改,都反映了当时的实际情况,表明了是书的史料价值。但也应当指出的是,是书内容虽较充实,但毕竟不能与《通典》相提并论,书中为巩固清代统治的目的显而易见,其在总目中的自我吹捧,也是需要加以甄别注意的。是书有武英殿刊本和清末浙江书局的复刻本,都是与《三通》合刊的。上海商务印书馆于1935年至1937年出版《万有文库》二集,其中的《十通》合刊本中《清朝通典》影印精装一册,是目前仍在通行使用的本子。

75.77 万字 | 2025-03-31 15:21更新

弇山堂别集

王世贞 | 史部 | 已完结

历史著作。明王世贞撰。王世贞,字元美,自号凤州。太仓 (今江苏属县) 人。本书初刻于万历十八年 (1590),虽名为“别集”,但并不是王氏个人的诗文集,而是一部记载明代典故的史料汇编。与作者另著的《弇山堂正集》区别,故称别集。全书一百卷,有盛事、异典、奇事、史乘考误、帝系帝历帝统、表考六部分内容。其中皇明盛事述五卷 (1—5卷)、皇明异典述十卷 (6—15卷)、皇明奇事述四卷 (16—19卷),为笔记体史料,记朝章典故、君臣事迹、社会经济、人物轶事、民族关系、中外关系。史乘考误十一卷 (20—30卷),前八卷考国史、野史之误,后三卷考家乘之误,这部分内容作者用力甚勤,考证精辟,为全书精彩之处。帝系帝历帝统六卷 (31—36卷),记述明代帝系及其宗藩。史表二十八卷(37—64) 分七十二目,所列上自功臣公侯伯,下至督抚守备,比清修《明史》 中的史表完备。诸考三十六卷 (65—100卷) 中有皇帝、巡幸的记载,备述洪武至万历时的重大军事活动; 有皇帝各种赏赐的数量、等级和被赏人的功绩; 有一些文不雅训、不登诏令的书檄文件; 有明初以后兵制变化和军队数目、马驼驴骡的数目; 有洪武七年 (1374) 至隆庆五年 (1571) 明王朝与国内边地民族及邻国的马匹交易情况。全书诸多方面的记述,不但有许多宫廷方面的内容,而且有考证,为后来撰史者提供了宝贵史料。比如,王世贞对明初傅友德、王弼、冯胜等人“暴卒” 中的隐讳评加考证,大胆揭露了明太祖朱元璋兔死狗烹、诛杀功臣的残忍面目,尽管作者仍跳不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窠臼,但这种修史据事直书,为还历史本来面目所作的努力却使本书增添了难得的史料价值。本书于王世贞去世那年(万历十八年) 出版刊行。《四库全书》将本书收入《史部·杂史》 类。

85.32 万字 | 2025-03-31 15:23更新

名臣经济录

黄训 | 史部 | 已完结

明黄训编。五十三卷。黄训,徽州歙县(今属安徽)人,嘉靖进士,官至副都御史。本书辑录自洪武至嘉靖九朝(内缺建文一朝)名臣经世之言,分开国、保治、内阁、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十二门,每门各有子目,保存了有关明代社会政治、经济的许多珍贵史料。有明代新安刊本及《四库全书》本。

76.41 万字 | 2025-03-31 15:23更新

国朝典故

邓士龙 | 史部 | 已完结

国朝典故是一部明代史料丛书,共收书六十四种,凡一百一十卷。本书为明邓士龙辑,明万曆间刻本。见於黄虞稷千顷堂书目卷五别史类。书半页十行,行二十字,框高二一·二公分,宽一四·六公分。书前有熊曰翀序,序后目录但题书名未题著者。

68.02 万字 | 2025-03-31 15:23更新

礼部志稿

佚名 | 史部 | 已完结

一百一十卷。明泰昌元年(1620) 官修。卷首列名乃礼部尚书林尧俞等纂辑。《明史·艺文志》有俞汝楫《礼仪志》一百卷。据松江府知府揭荐生员俞汝楫纂修《礼部志书》公移,并礼部准聘赴局批文,则此书当出俞汝楫之手。本书曰《礼部志稿》,盖其草创初成,尚未定名之本也。本书主要记述明代礼部建制、设官、职掌,及有关制度。卷一至卷六为“圣训”,录洪武至隆庆之诏谕;卷七记建官建署;卷八记礼部总职掌;卷九至卷二十四记仪制清吏司职掌;卷二十五至卷三十四记祠祭清吏司职掌; 卷三十五至卷四十四记主客清吏司职掌;卷四十五、四十六记精膳清吏司及司务厅职掌;卷四十七至卷五十为历官表;卷五十一至卷五十五为奏疏,录与礼部事务有关者;卷五十六至卷六十三为列传;卷六十四至卷八十四记仪制清吏司事例;卷八十五至卷九十三记祠祭清吏司事例; 卷九十四至卷一百零二记主客清吏司事例; 卷一百零三为精膳清史司事例;最后七卷为总事例。全书叙述详赡,首尾贯通,内容丰富,史料价值颇高。如所录“释菜”、“荐举”等诏旨,为《明实录》所未载;所记王妃冠服、百官常服,较《明史·礼志》为详; 所记大宴乐章,较《明史·乐志》为详;而录贡举起送之额,诰敕表章之式,较《明会典》为备;经筵传班员额,拾《明集礼》之所遗;朝觐赏赍诸制,可补《星槎胜览》西域行程之缺。不足之处,只所录案牍之文,稍显冗杂。有《四库全书》本传世。

75.61 万字 | 2025-03-31 15:23更新

通鉴总类

沈枢 | 史部 | 已完结

二十卷。宋沈枢编撰。沈枢字持要,德清(今浙江德清县)人,南宋绍兴年间 (1131—1162年)进士,官至太子詹事、光禄卿,生卒年不详。所编《通鉴总类》,仿照《册府元龟》体例,将司马光《资治通鉴》一书中所记载的史事分为二百七十一门,每门下列若干标题,以事命名,再按时间先后排列,采摭精华,分门归类,便于检索阅读。该书最早版本是元至正二十三年 (1363年) 吴郡庠刻本。明万历二十三年 (1595年)有孙隋刻本,万历三十九年 (1161年) 又有刘成刻本。现均为北京图书馆等收藏。

59.62 万字 | 2025-03-31 15:24更新

清季申报台湾纪事辑录

佚名 | 史部 | 已完结

本书据国立中央图书馆所藏「申报」创刊初期十余年之合订本选辑台湾史料而成,不分卷。「申报」自清同治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一九七二年四月三十日)创刊于上海,几与清季中、日交涉以及台湾对日关系同其开始。本书所辑内容,约有数端:(一)由于同治十年十一月及十二年二月琉球及日本飘风难民在台遭害所引起之日兵侵台始末(自十一年至十三年),记载极为详尽,无隐无饰。(二)由于日兵侵台之刺激,清廷对台湾实行「开山抚番」、拓疆分治,并从事各种初步建设;历年(同治十三年至光绪九年)经由沈葆桢、王凯泰、丁日昌、岑毓英以至刘璈等之努力,约见其概。(三)由于日兵侵台之结果,使日本以为清廷默认琉球属于日本,导致日夷琉球为其属县之一;清廷困扰于此者达数年(自光绪五年至八年)之久,断续有所报导。(四)至光绪九年,由于法、越问题,中、法面临战争边缘,台湾与琼州、舟山三处为法人列为「据地为质」之目标;次年发生法兵侵台事件,巳见端倪。

63.25 万字 | 2025-03-31 15:25更新

白话南史

李延寿 | 史部 | 已完结

《南史》,纪传体断代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唐李延寿撰。高宗显庆四年(659)成书。八十卷,分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记事起自南朝宋永初元年(420),迄于南朝陈祯明三年(589)包括宋、齐、梁、陈四朝一百七十年历史。此为《南史》白话文。

53.94 万字 | 2025-03-31 15:25更新

白话新唐书

欧阳修 | 史部 | 已完结

《新唐书》,记传体断代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宋欧阳修、宋祁等撰。嘉祐五年(1060)成书。二百二十五卷。分本纪十卷,志五十卷,表五卷,列传一百五十卷。记载唐代二百九十年历史。此为《新唐书》白话文。

98.17 万字 | 2025-03-31 15:25更新

白话金史

脱脱 | 史部 | 已完结

《金史》纪传体断代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元脱脱等撰。至正四年(1344)成书。一百三十五卷,分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附《金国语解》一卷。此书为《金史》白话文。

54.82 万字 | 2025-03-31 15:25更新

白话元史

宋濂 | 史部 | 已完结

《元史》纪传体断代史书。“二十四史”之一。明宋濂等撰。修于洪武二年(1369),次年又做修改。二百一十卷。分本纪四十七卷,志五十八卷,表八卷,列传九十七卷。据元代各朝实录、诸家行状、墓表及《元经世大典》等编成,保存了较多史料。此书为《元史》白话文。

91.92 万字 | 2025-03-31 15:26更新

读例存疑

薛允升 | 史部 | 已完结

清薛允升著。54卷。有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北京翰茂斋刊本。清朝立法,律与例并行。律文自乾隆五年(1740年)颁布后,相沿未改。后世各朝多编修例条,与律共同发生效力。各朝编例数目繁多。薛允升长期供职刑部,精熟律例。本书以《大清律例》名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为篇目,逐条疏证历朝编订、增删的条例,阐发条例的编定原旨及要点,并指出例与律、例与例之间相歧异的地方。资料丰富,引据准确,所发议论多对清朝立法活动,具有较大的律学理论意义。

93.34 万字 | 2025-03-31 15:26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