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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选法官敕

唐玄宗文集 李隆基 81 2025-03-31 16:20

  

比来所拟法官,多不慎择,或以资授,或未适才。宜令吏部,每年先于选人内精加简试,灼然明闲法理者留拟。其评事以上,仍令大理长官相加简择。并不得授非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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