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广灯录》、《禅宗广灯录》。禅宗史书。北宋李遵勗编。30卷,另有目录1卷。天圣七年(1029),李遵勗献《广灯录》,仁宗赐“天圣”二字并序。本书系增广道原所撰《景德传灯录》而成,收录自释迦牟尼、摩诃迦叶以下西天二十七祖、东土六祖、南岳怀让下十一世、青原行思下十二世约370余人的机缘语句及略传。李遵勗得法于临济宗禅僧蕴聪,为南岳下第九世(《五灯会元》卷十二则编为“南岳下十世”),故对南岳系禅师叙述尤详,马祖道一以后诸师语录几乎全部收录。但缺青原系第一至六世,人物不全,且世系编次较凌乱。编者殁后,其小传及有关机缘语句亦收录于本书卷十八之末。本书刊行于南宋绍兴十八年(1148),收于《卍续藏》第135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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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正理门论
全一卷。印度陈那撰,唐代义净译。又称正理门论、理门论。收于大正藏第三十二册。乃因明之根本理论书。本书与玄奘所译之‘因明正理门论本’一卷为同本异译。盖陈那当时之外道鼎盛,佛教正道不显,为排斥外道,以振兴佛教,则必须依完整之理论,遂继承古因明学说,更创立能立、能破之新说,以显诸法本真之体义,为印度论理学开一新纪元。本书于唐景云二年(711),在洛阳大荐福寺译经院由义净译出,弟子玄伞、知积等笔受。本书内容与玄奘之译本大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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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赞法华传
凡十卷。唐代蓝谷沙门惠详撰。略称法华传。收于大正藏第五十一册。此书备载三国至中唐,有关法华经流传及研学、诵持法华经者所得之灵验事迹,多采传记体。内容分为图像、翻译、讲解、修观、遗身、诵持、转读、书写等八部分,图像系记载寺院、经像、宝塔等建造因缘;翻译乃论述真、伪经之译本及其异同;讲解、修观、遗身、诵持、转读、书写等,皆记述修学法华者之传记或感应。依此,得见法华经于我国佛教史上之地位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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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心经直谈
般若心经直谈,一卷,明真可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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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家缘经
全一卷。东汉安世高译。又作出家因缘经。收于大正藏第十七册。本经旨在说明毁犯五戒之罪报,即:(一)杀生,若犯此罪,则有恒常痛苦、怨怨不息、思虑多恶、见者怖惧等十恶报。(二)偷盗,若犯此罪,则有恒为众疑、亲友恶逆等十恶报。(三)邪淫,若犯此罪,则有室家不和、危败躯身等十恶报。(四)妄语,若犯此罪,则有为人轻毁不起恭肃、虽言有实人不奉用等十恶报。(五)饮酒,若犯此罪,则有散尽财贿、恶名遐迩等三十五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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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经
凡五卷。西晋竺法护译。收于大正藏第三册。本生经之一种。系由叙说佛陀及弟子之本事、本生因缘之小经集辑而成,凡有五十五经。其中,最后一经题为譬喻经,乃叙说八种事缘;又卷二舅甥经与希腊人希罗多德(Herodotos)之历史故事中关于埃及王雷色斯(Ramses)三世之记载,二者内容相同,或谓由此可推知二者间应有关系。






